文/薩芙(文字工作者)
《書籍資料》
書名:《我,生為女人》
作者:安‧布萊斯特里特 等合著
出版社:貓頭鷹
(已絕版,各大圖書館尚有藏書)
《本書簡介》
這是一本美國女性寫自己的書──寫她們眼裡的世界,寫她們身為女人的一生,寫她們女性意識的覺醒。在一個以男性中心的社會裡,身為女人是另一番滋味,只有女人自己拿起筆,才能寫出自己的真實感受。
本書精心收錄了美國36位代表性女作家的64篇代表作品,其中包括詩歌﹑小說、散文、書信、科幻、宣言等不同體裁。這些美國各歷史時期的女性代表作品,體現了美國女性文學的發展過程和動向,讀者能從中得以領略到美國女性的覺悟、才情和風格。
每篇作品前都有作家生平的重要介紹,對於一些節選的長篇小說,也有內容梗概的補充。
收錄的女作家中,有許多是重要文學獎項得主,包括12位普立茲文學獎得主,4位美國國家圖書文學獎,以及1993年的諾貝爾文學獎。
資料來源:城邦圖書花園
《書評》
2011諾貝爾和平獎第一次由三位女性共同獲得。分別是:
響應阿拉伯之春運動的葉門女記者塔瓦克爾‧卡曼(Tawakel Karman)
致力結束賴比瑞亞內戰的和平組織者及具作家身份的雷瑪‧羅貝塔‧葛波薇(Leymah
Roberta Gbowee)
以及推動女性地位賴比瑞亞民選女總統愛倫‧姜森–瑟莉夫(Ellen Johnson-Sirleaf)
她們在中東與非洲推動民主和平,這個消息振奮了世界各地女性爭取所處環境的各項權利。
早在1905奧地利著名女作家貝爾塔‧馮‧蘇特納(Bertha von Suttner) 因致力和平運動而獲獎,第二位是爭取婦女、黑人移居權利的美國女性蘿拉‧珍‧亞當斯(LauraJane Addams)。
從維基百科查得諾貝爾獎歷屆(1903-2009年)女性中,以「文學」之力受到矚目的即佔12人,是相當強大且無法忽視的一股行動力量。
一世紀以來,女性藉由書寫沉澱、釋放每一個體驗思想,這些積極勇敢、不畏眼光與權力架構的優秀女性透過論述、宣言、文學小說、人權運動替弱勢族群、反戰做出非暴力式的發表聲明。
在世界女作家系列美國卷《我,生為女人》一書當中,收錄了美國文壇女作家的相關作品。分別有小說、散文、詩作、宣言中,描寫出當代女性的處境及情感甚至大膽的反抗心靈。
這些矚目的女作家書寫出兩性關係中的不平等與暴力心境,女人面對這些,該如何自處的深刻描述。也有一些並非僅以女權為口號,以柔性的筆觸,表達靈魂深度與熱烈的愛。
幸而,身在台灣的女性,在選舉權、財產權、受教育與就業權上,已逐漸享有司法權益的保護。
在早期的台灣,也歷經過解禁的過程。約1884年,馬階博士設立台灣第一所女子學堂,讓女性不受束縛。女性運動演化中,各層面的保護措拖逐年增列。
面對家庭暴力,有《家庭暴力防治法》、對於性騷擾與侵害有《性侵害防治法》、在職場工作權上,擁有《兩性工作平等法》以及行政院勞委會《就業服務法》第五條明文規定不得予以歧視,在民法親屬編夫妻財產制修正公佈施行條文裡可辦理約定夫妻財產制之方法。針對母職的支援,政府重視育嬰假、育嬰津貼、托育及生產補助、哺育環境…等等,這些都是世界上尚有許多國家未施行的保護與尊重。
記得多年前,初讀夏綠蒂‧柏金斯‧吉爾曼(CharlottePerkinsGilman)《她鄉HERLAND》時,對於女性烏托邦的理想設定,一直存有虛幻的不適感,這本將近出版一世紀的著作,再回顧現今女性所處的地位,我們可以感受到進步與突破,可是,仍離《她鄉》世界還有長遠的路途。
在本書中,我非常喜歡普立茲文學詩歌獎得主埃德娜‧聖范桑‧米萊(EDNAST.VICENT MILLA)的詩作〈我,生為女人並苦惱憂煩〉
開頭便直指女性受男性的近似性驅使,陷入戀愛的感受中,她藉愛情記住對方或以憐憫緩和輕蔑,她認為這種狂亂不足以成為再會時交談的理由。
詩中的冷嘲、沉鬱,對愛情的狂熱與抗爭把女人的感受與體悟鼓吹出來,迷人且著實讓人想追索。
其實,並不是每一位女作家的書寫是愉快的。
以夏綠蒂‧柏金斯‧吉爾曼為例,產後憂鬱,他的丈夫認為她精神上不適宜外出,把她封閉在房內,吃藥發呆讓她逐漸崩潰,最糟的是她唯一能夠自主的創造性活動—寫作,也被禁止。
好一點的情況是,女性的心靈活動沒被禁止,可是,在某方面的自我肯定上也有一股難言的壓抑。
從美國第一位女詩人安‧布萊斯特里特的詩作〈序曲〉中,她寫道:
當我託異的眼睛和羨妒的心
反覆閱讀偉大的巴塔的該死詩行,
我這傻瓜確實怨恨文藝女神不曾
在我與他之間平分那豐富的儲藏;
巴塔能夠做巴塔想做的事情,
而愚鈍的我卻只能量力而行。
安是八名孩子的母親,光是操持家務,就已經捉襟見肘,她的詩多半是地下活動,由弟弟到倫敦籌劃出版她的藏詩。詩中的巴塔是一名男性詩人,可見女性創作者雖然受到詩句的啟蒙,開始創作甚至發表,也可能遇到在主題上多有保留與迴避,甚至擔憂發表後替自己惹上不必要的麻煩,並不見得完全是不受限制的自由。
以現今網路的自由風氣來看,只要不涉及犯罪,書寫已不分成陰性或陽性。甚至有些女人對於自己的定位也漸趨明朗。如已成為女性保護傘的婦女新知基金會,該單位持續關注女性的權益,並強烈反應在司法權益上,這些努力不間斷的精神與付出,實在令人感佩。
女性在享受美好的戀愛之際,也許沒想過約會、分手帶來的恐懼,原本只是精神上的共同經驗,卻如同身陷沼澤。因此,在刑法妨害性自主罪章,對被害人多些保護,減少二次傷害。
不論是身體或者精神上,同樣地,現今女性在書寫時,從大量的知識匯集與思想整理中,逐漸強化內心的堅強力量。
時至今日,女性除了懂得保護自己外、也敢為自己做發聲練習,在各大領或展露頭角,醫學、生物、文學、和平運動、商業、政治等等,我們看到諸多女性的成功身影。
她們擁有婉約的內在,懂得以一己之力做最大的發揮。學會如何表達自我的需求,從生活環境中找到屬於自己能發揮的舞台—政治人物、宗教團體領導、教育工作者、文藝設計與創作家等等。
我們追求兩種力量,清晰的判斷力和運用完善的堅強意志,促成精神上的總體意識。
身為女人是一番滋味,透過柔性的訴求,只有不間斷的發聲,跳脫框架,與此同時,也提升自我能力與責任。
就像伊麗莎白‧卡迪‧斯坦頓說:「平等的人權必然來自人類具有同等的能力和責任這一事實。」
我們期待世界不斷進步!
《本文參考資料》
書籍:
《我,生為女人》貓頭鷹出版社
《性侵害防治法》
《母性》新手父母出版社
《她鄉》女書出版
法規:
《兩性工作平等法》
行政院勞委會《就業服務法》
《刑法》「妨害性自主」罪章
網路:
婦女新知基金會網站http://www.awakening.org.tw/chhtml/index.asp
維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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