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05
我們從小到大,大部份的時間都在學習什麼才是「適當」的行為或者價值觀,包括「我的(適當)願望」在內。在青少年的階段,我們如果開始質疑大人的一些行為要求,甚至反抗,時而可能被斥責為「幼稚、不成熟」等。而再到我們進入了成年的初期,可以自己決定一些事情的時候,也時而可能被提醒「年輕人要懂人情世故」。 這代表「成年人」的社會,總有多重管理事情的法則以及階段步驟,它們不但管制住了成年人的行為與願望,也管制了未成年人的學習。把很多有關連性的社會法則、規矩,很有系統的整合在一起,就會成為「社會制度」,它是「相關的行為與價值法則的整合」。 比如「教育制度」,它有很多相關配套的法則,包括了學習階段如何劃分,從學前幼稚園到小學、國中、高中,進而以後升大學,依此類推的法則;也有關於誰可以進那一階段學習,進那一所學校,或者如何才能升學,是靠考試還是靠推甄,又或者考試要如何舉行,推甄有哪些條件等等升級法則,至於學校日常的考試,那就更不用說,段考、模擬考、基測、學測,幾分幾級,在在都限制住我們的學習規律與成為壓力,它們彼此間緊密相關且配套不能隨意更動。而學校的老師,作為一種教育專業人員,也有一套制度規定那些人可以是,又如何是「合格教師」。上述這些相關的規則、期望,整合在一起,我們統稱為「教育制度」。 「社會制度」,或者說制度規範,幾乎是無所不在的,我們因為遵守制度,得以和他人進行各種互動,按部就班,一來藉此避免和別人衝撞,二來我們也得以順利整合成為社會一員,社會集體生活可以維持下去。是以,我們也可以說:社會集體生活之所以能存在,是因為人們不斷的製造新的制度規範的結果。 但從另外一個角度來說,「社會制度」也可能是壓迫人的,我們可能因為制度本身有不合理的問題,而會去設法觸犯、挑戰它。比如一百多年前,一般家裡有一些財產的女孩,在6、7歲的時候父母就要強迫給她們綁小腳,要越小越好,讓她們的整個腳掌骨骼變形,過程痛苦不堪。但當時人認為,不這樣做不行,否則長大會被人家笑,很難嫁到一個好的婆家。這可以說是傳統社會男尊女卑的整套制度下的一種規範,但是現在時代改變,我們已經很難想像過去存在那種嚴重扭曲兩性的制度。 如果說社會制度一定存在,有它的功能與必要性,那麼它的界限在哪裡呢?我們如何知道哪些社會制度是正當的,應該要被維護,又有哪些是不好的,又是反抗有理、需要改變的呢?一個社會要根據什麼來進行反省?推動改造與進步呢? 這些問題構成了我們為什麼要認識何謂「正義」的重要原因。所有有關正義的討論,和人類要求尊重、公平對待、反對不公平的現象,都息息相關的,我們因為能認識有關「正義」的多面向議題,才能培養出積極參與社會的力量,準備將來成為稱職的公民。我們因為能討論「正義」的原理原則,才可以進一步辨認「不公不義」或者「壓迫」的問題,也才能知道如何反省有強制力的社會制度,為何我們選擇要遵守服從制度,又為何要支持制度的改革,或者,決定要聲援他人的抗爭的道理。 正如同20世紀一位影響很大的政治哲學家,若爾斯(J. Rawls)所述:「正義,是社會制度的第一德性」,一個稱職的現代公民,對於任何社會制度相關規範與價值的維護、反省、或者貶抑,諸多的行為與價值選擇可能,都須透過我們有關於「正義」的辨識與反省才能進行。 現在這本關於「正義」的小冊子,用淺顯的用語,適當的舉例,鋪陳出我們對於「正義」這個概念,究竟可從那幾個角度看問題的線索,以及如何進行討論的活動與方法,這對於青少年的公民學習,甚至成年人的公民行動能力,都能產生啟蒙引導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