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05
書名:姊姊的守護者 作者:茱迪.皮考特 譯者:林淑娟 出版社:商務
不久前,有則新聞,說台大培育出了亞洲首例試管新生兒,最特別的是,這名新生兒的誕生,是父母為了拯救男嬰的哥哥,才訂製的。希望透過新生兒的健康基因,為了拯救哥哥的生命。 一看到這則新聞,我馬上想起去年逐漸走紅於書市的一本小說-《姊姊的守護者》,其主題和該則新聞完全一致,在小說中,妹妹安娜,是母親莎拉為了救罹患急性前骨髓性白血病的女兒凱特,於是決定以醫學科技,挑選配對出完美基因而生下的。也就是說,安娜的出生,就是為了守護她姊姊凱特生命的活器官庫存室,像條器官豬。 然而,這樣的生活,安娜在過了十三年之後,再也無法忍耐,她不能原諒父母不經她同意,就擅自生下她,且又不經過她同意,就一再擷取其身體的血液、白血球、骨髓、幹細胞,甚至要安娜讓出腎臟,好醫治姊姊凱特。然而,卻沒人有把握捐出腎臟後,凱特是否能夠活下來?安娜擔心,腎臟之後,自己還要捐出什麼? 於是,安娜決定找律師,將自己的父母,告上法庭,控告自己的父母奪走他的身體自主權,一再擅自替她決定。安娜希望透過法律行動拒絕父母,透過主張自己的身體自主權,看似殘忍的決定,其實是安娜在尋求其生命存在價值不只是為了幫助姊姊延續生命,還有其他可能的一種嘗試。 《姊姊的守護者》一書的作者,善於建構倫理上的兩難情境,再加之付諸法庭,希望透過法律這個最低的道德標準的從旁監護,儘可能的抽絲剝繭,從各種各面的角度,呈現出人類生存倫理中的不合理與荒謬性。 例如,父母的結合是孩子誕生的必要因素,不少孩子的誕生,也是父母決定的結果。然而,當父母決定生下一個孩子,卻是為了拯救自己的另一個孩子時,這樣的決定,是否超越了身為人的本分,而擔任起上帝?畢竟,一個孩子的生命若因疾病而無法拯救,是該放手,還是不擇手段的搶救?而萬一,萬一自己生出來拯救另一個孩子的孩子在懂事之後,像安娜一樣,拒絕再被當作藥糧食用,想要捍衛自己的身體自主性時,父母可以用骨肉親情等倫理道德來要求/脅孩子就範嗎? 另外,或許有人會質疑安娜的不夠善良。然而,如果當你發現,自己生命存在的唯一價值就是成為另一條生命的零件工廠,且毫無說不的權利時,難道不會感到憤怒,想要爭取自己的身體自主權嗎? 然而,安娜也是痛苦的,她知道自己一旦說不,姊姊凱特就會死。在這樣充滿道德論斷的倫理學困境下,安娜竟然堅持提告,其所得承受的罪惡感和痛苦之大,也是令人動容的。 故事最後的結局,相當戲劇化卻也耐人尋味。法官判決安娜勝訴,擁有自己的身體自主權,可以決定是否要捐贈腎臟給凱特。而在安娜得知判決後,卻隨即遭遇一場嚴重車禍,失去生命。失去生命前的安娜,腎臟被取了出來,移植到凱特身上,也順利治好了凱特的病。 或許有人會質問作者如此安排故事的荒謬。畢竟,辛辛苦苦的打官司,好不容易克服千辛萬苦,終於贏得自主權的安娜,卻因意外而死,還有比這更荒謬的嗎? 然而,作者正式透過這樣一種誇張的劇情,來突顯人對於身體自主權的不可侵犯性。沒有人(即便是父母),可以在不經同意的情況下,拿走屬於我身體的任何一樣器官、細胞、基因,不論是什麼原因。 而我衷心盼望,這樣殘酷又無奈的小說情節,不要出現在上述那對兄弟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