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閔翔(師大政治所博士班研究生、聯合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兼任講師 )
《書籍資料》
書 名:《大法官》
作 者:陳俊榮
出版時間:1999年6月初版
出版社 :揚智文化(文化手邊冊44)
本書內容介紹:台灣與美國的「大」法官
大法官,一個憲政民主制度的最高規範守護者。在台灣過去,由於威權統治的限制,了解與知道其運作實際情況的並不是太多,對於大法官如何產生的選任過程所知更僅是片面。然最近幾年拜民間司法改革的呼聲所賜,大法官的角色與地位、功能與體制,愈益受到研究重視與社會期待。尤有甚者,今年(2004年)總統大選的爭議,因為三一九槍擊事件與公投綁大選而落敗的連宋,提起「當選無效」之訴與「選舉無效」之訴,一時之間,「大法官」變成政治選舉上、社會分裂上與法律救濟上「唯一」、「最後」可以平息紛爭、公平仲裁與合理判斷的一群人。然而,現實的司法政治真的是這樣嗎?我們到底對我們的大法官了解多少?這群位居憲法頂端的法律菁英究竟都是如何產生的呢?司法院大法官與司法審查制度,特別是修憲後,這幾年有些什麼樣的改變呢?
上述這些詰問,在筆名孟樊的陳俊榮所著的《大法官》這本小書,有很清楚而詳實的交代。基本上,作者角度是以「人」為主軸的來介紹我國的大法官,這有別於作者早期《大法官會議研究》以「制度」為主的書寫。在我來看,本書有兩個特點:其一,是目前坊間較為完整介紹歷屆大法官的個案研究(第一屆到第六屆),對於我國大法官選任過程及其政治背景有非常清楚的分析與資料呈現;其二,是用比較的觀點,對照了我國與美國在大法官選任方式與資格條件上的異同,並以此做為改革的觀察標準。就此而言,本書直接以「大法官」為書名,成為鳥瞰我國憲法學中「大法官的角色與政治背景」的最佳讀物。
本書六章層次分明,除緒論交代大法官一詞與地位外,二至五章用交叉敘述的比較方式,分析我國與美國大法官之選任過程,這部分著重在提名作業上的政治折衝與程序步驟,例如總統提名方式及其過程各方的權力競逐;爾後據此做背景資料的分析統整,也就是把我國歷任大法官的基本背景做文獻的鋪陳,然後再做美國歷任大法官的背景轉引,最後結論兩國的差異。在憲政位階上.要了解我國大法官資格、年齡、性別、出生地、工作經歷與黨籍等基本資料,進而瞭解實際政治場域中大法官的產生程序,例如審薦、提名、同意與任命等過程,本書不僅值得參閱,也是很好的法律教材──而這些先備知識是我們進一步認識與改革司法的重要素材,可以算是法治人權教育中不可忽視的政治課題。
內容討論與分享:司法與政治的雙重特性
誠如本書所言,大法官職司最高司法審判權,其當「公平而論」,而為公正、公平、正義之化身或代言人,故作者認為我國的大法官享有類似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之「最高司法權者」,但實際運作上,我國大法官角色只能是「最後權威的釋憲者」,其中的因素除了是我國大陸法系的建制無法比擬英美法系外,更重要的是我國法制上對於大法官的角色與定位不若一般法官般明確,所以大法官是否為「法官」曾經引起激辯。六次修憲後,大法官同意權改為立法院為之,其政治性與社會性的特徵更重了,可以想見,這十五位大法官不但要對法規範的一致性有所著墨,盡到「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責,現階段與未來,其司法審查與人權保障的功能更加吃重,換言之,大法官解決政治衝突與人民權利的機會將越來越多,這表現在其作為「憲法守護者」這樣憲政地位突顯的社會期待上。
另一方面,本書描寫我國大法官選任過程部分,雖然筆法像政治新聞般生動貼近事實,也附錄了許多人選的基本資料、同意表決結果與相關圖表,並且在美國大法官選任與背景部分詳細分析了外國的情況。但比較有趣的是,我們發現我國的大法官的政治任命總多於專業任命,民主開放與社會參與仍做的不夠,當然法學知識與個人品德,是否能超越政治酬庸與人際關係,也是大法官選拔的關鍵之處,而這些影響著憲政運作的正常化,畢竟,十五位大法官的崇高地位目前仍是法律人與政治人欣羨的職務。不過,我認為大法官是否足以擔當憲政爭議的解決者,才是選任後的主要問題,美國大法官的黨派立場壁壘分明,已成為美國的憲政慣例與公民文化,在重大爭議的問題上尋求解決的共識是一致的,例如兩千年布希控高爾案的憲政爭議,最後在大法官的裁決中獲得終局結果,雖然在美國學界有許多批評的聲音,但重要的是「解決問題」。反觀國內,大法官能不能徹底解決總統大選的爭議是短期的棘手問題,而長期來看,大法官的公信力、司法與社會的接軌,以及符合民主的憲政文化能不能形成,才是日後憲政改革成功的契機。而這不僅是大法官的責任,同時也是一般公民與政治人物共同的責任。
延伸思考與問題:司法獨立VS道德理性
我們常說司法要獨立,法治國家才有辦法建立。我國憲法第八十條規定「法官須超出黨派以外,依據法律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一般而言,司法獨立有幾個面向,例如人事獨立、預算獨立與法官獨立。其中,前兩項是客觀條件,只要制度設計得宜,是有可能做到的;而法官獨立則是主觀上的要求,包括獨立審判,判決不受政治力的干預,以及超黨派的政治行為。當然,從最近蘇盈貴立委所爆的大法官關說案,到三一九真調會的司法爭議來看,台灣的司法還有一段路要走。請身為讀者的各位老師與同學想一想,我們能獨立判斷是非嗎?我們能否擺脫藍綠的意識型態,運用自己的智慧、道德理性與良心做政治判斷呢?退一步再想,當我們進行各種政治言說與時局論述時,我們如何能秉持理性來看待黨派之爭,特別是牽涉到高度政治性而透過司法途徑來解決的憲政僵局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