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臺灣人權腳步-司法人權
2023-07-06
世界人權宣言共有卅十條,其中最重要亦是規制最詳盡的就是有關生命、自由、平等、言論等人權,而其中最重要亦為人權保障的最後關卡就在於司法,司法黑 暗或不公,則人權之基本精神必定蕩然無存。司法操持在統治者手中,中華民國政府過去由於恐共、防共、反共的政治導向,因此在臺灣實施了長達出卅八年的戒嚴。在這段期間,多少人被殺、被捕、被刑求、被囚禁,其根本原因就是司法人權的窒礙。 民主開放,政黨輪替後,有關司法的灰黯和不公,仍未完全清澈。這一、二十年來野朝致力於司法改革,包括法官、檢察官、律師、警察,都有改革的組織、 意向和行動,目前已有不錯的成績,諸如吃案和刑求的情形減少、也在法律上明定了交互詰問、無罪推定等等保障人權之基本原則。也信賴人權與法治教育的推廣與落實,臺灣的司法人權還有一大段的路程要走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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