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葉肅科(國立金門大學社會工作學系副教授兼系主任)
一、前言
2017年10月,《紐約時報》(The New York Times)與《紐約客》(The New Yoker)均報導且指控好萊塢製片人溫斯坦(Harvey Weinstein)30多年來不間斷的性騷擾與性侵害其電影公司之女性製片助理、臨時工與演員。該事件引發美國的「全國性清算」,開始大規模關注性侵、性騷擾事件,稱之為「溫斯坦效應」(Weinstein effect)1。其實,2017年之前即存有一些性騷擾、性侵害案件。溫斯坦案件的報導與後續出現的#Me Too運動,正好鼓勵許多人分享其遭到性行為不端,而一直壓抑不想說的往事。這不僅引發許多不同產業對一連串性行為不端之指控,也讓某些名人在美國的聲望開始下滑,而隨著議題之蔓延,更影響到他們在全世界的聲望2 (紀岳良,2018;維基百科,2018)。
「#我也是」(#Me Too)是2017年10月溫斯坦性騷擾事件後於社交媒體上廣泛傳播的一個主題標籤,用意在譴責性侵害與性騷擾行為。目前,「#我也是」似乎流行起來了,但在網路上,這個被加上主題標籤(#)的用語早在2006年即已出現。當時,美籍非洲裔女權運動者塔拉娜.柏克(Tarana Burke)女士即率先使用它與反性侵運動做連結,以喚起人們對美國社會性侵害問題之重視。11年之後,經由歌手暨演員艾利莎.米蘭諾(Alyssa Milano)在社群媒體Twitter上的使用與傳播而廣為人知3 。此後,數百萬人使用該標籤以公開其不快經歷,也包括許多知名人士。目前,該標籤已在全球最少85個國家中使用。除了英語的#Me Too之外,某些非英語地區的運動參與者也使用了不同的對應標籤4 。
「#我也是運動」(#Me Too movement)是一項反性侵害與性騷擾的運動,並使用了許多各地方與國際的另類或變種名稱。2017年10月,該運動在社交媒體上作為一個主題標籤而開始廣泛傳播,以抗議性侵害與性騷擾(特別是職場)的廣泛流傳。同年11月12日,數百人在好萊塢參與「還我職場遊行」(Take Back the Workplace March)與「#我也是倖存者遊行」(#MeToo Survivors March),以抗議性侵害行為。11月16日,紐約州聯邦參議員陸天娜在被問到美國總統唐納.川普、前總統比爾.柯林頓、參議員艾爾.弗蘭肯,以及羅伊.摩爾等政界人物被指控有不當行為時,特別提及「#我也是運動」。當然,藉由社交媒體,「#我也是運動」也傳播到其他國家。譬如說,許多英國政治人物即遭到指控,構成性醜聞(Westminister sexual scandals),致使3名官員因此停職與辭職(維基百科,2018, 2019;Wikipedia, the Free Encyclopedia, 2019)。
本文的目的在探討:Me Too運動之後,它對臺灣婦女權益的再促進可提供哪些省思?首先,我們探討「#我也是運動」的引爆,關注焦點擺在全球終止性/別暴力運動的緣起與發展。其次,我們檢視性/別暴力的本質,揭示與釐清性騷擾、性侵害迷思。最後,我們則將關注焦點擺在臺灣婦女權益再促進的省思上。就全球反性/別暴力而言,「#我也是」的發聲教導我們什麼重要意涵?「#我也是運動」的發展又受到哪些批判?
二、「#我也是運動」的引爆:全球終止性/別暴力運動的緣起與發展
前面提到:2006年,美國社會活動人士與社區組織者塔拉納.伯克於聚友網上最早使用了「我也是」(Me Too)這個詞語。當時,伯克發起一場草根運動,亦即在被性侵的有色人種、尤其是底層女性中推廣「用同理心實現充權」(empowerment through empathy),而「我也是」即是此場運動的一環。現在,伯克正在製作一部名為《我也是》的紀錄片5 。
2017年10月15日,女演員艾莉莎.米蘭諾在推特上鼓勵女性儘可能的傳播此一詞語,期使人們能意識到該問題的嚴重性與普通性6 。後來,米蘭諾不僅談到她是受到伯克的啟發,也提及伯克的故事實在「感人至深、鼓舞人心」。米蘭諾的推文獲得全球女性的熱烈響應,她們用不同語言在不同網站或社群媒體app上寫下#Me Too。一夕之間,該名詞就像病毒一樣的迅速傳播。單是10月15日那一天,「#我也是」即在推特上出現了20萬次以上;到了次日,更超過50萬次。而在臉書上,最初的24小時內,就有470萬人在1200萬條狀態中提及該標籤7 。
很快的,這場運動即被加上標籤成為#Me Too運動,並鼓勵女性說出自己受到性騷擾與性侵害的經驗8 。於是,許多人被指控騷擾與施暴,此一現象也在女性群體中激起不同聲音。人們開始討論:這場運動所要達到的目標為何?究竟應該聚焦在職場發生的騷擾或推向更廣泛的平權運動?什麼策略是有用的?倘若最後發現:那是不實的指控,又該如何處理?不過,其中一個潛在的世代差異議題早已浮現,亦即某些較年長的女性主義者將關注焦點擺在受害者身上。她們提醒並教育年輕女性:當面對有不軌意圖之男性時,自己應該更精明且堅定的加以拒絕(朱立群譯,2018)。
近兩年來,「#Me Too」再度成為全球輿論矚目的焦點。在歐洲議會與歐盟布魯塞爾辦公室發生的騷擾行為被爆出後,歐洲議會特別召開一次會議以回應「#我也是」運動。被美國奧運體操小天后西蒙尼.拜爾斯(Simone Biles)等160多名女子體操選手指控性侵、性虐的美國國家隊隊醫拉里.納薩爾(Larry Nassar),經長達7天的聽證會後,終遭美國法院以多次性犯罪之罪名,判處40年至175年有期徒刑。2017年5月,日本電視臺記者伊藤詩織出面指控,慘遭51歲TBS電視臺長官山口敬之迷姦,事件引發全國民眾議論,甚至受到國際媒體關注。2018年2月22日,韓國清洲大學女學生指控,趙敏基於校內使用教師特權,多次進行性騷擾與性侵害行為。後來,陸續又有多位受害者出面指控(紀惠容,2018;維基百科,2019)。
日本與香港也傳出女選手、女影星、女主播響應揭發名人性侵醜聞的「#Me Too」運動。她們指證歷歷,道出身旁知名人物對她們的性侵。2018年3月8日婦女節後,臺灣版的「#我也是」(#Me Too)運動引爆:有女選手受到席捲歐美之「#Me Too」反性侵運動激勵,鼓起勇氣揭發自身遭高雄某國小體操專任教練性侵達10年之久。同時,她也鼓勵同樣遭到該教練伸狼爪的受害同儕勇於站出來指控其犯行。就這樣,該教練的性侵劣行乃逐一的被揭露。同年4月3日,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舉辦「勵馨30重返初馨」系列活動記者會,邀請民眾參與同月21日在中正紀念堂的「多陪一哩路#Me Too大遊行,勵馨接住你」遊行。其主要訴求是:反性騷擾、反性侵害與支持「#我也是」運動(紀惠容,2018;維基百科,2019;賴彥丞,2018)。
三、性/別暴力本質的檢視:性侵、性騷擾迷思與釐清
性騷擾迷思(sexual harassment myth)指涉:當性意識9系統發生錯誤時,個人可能表現出扭曲的性觀念、錯誤的同性戀見解或性別刻板印象等態度。據此,察覺有關性騷擾的迷思,是防治性騷擾的要務。基本上,性騷擾常會涉及一個有權勢者對其權力濫用之結果。底下,我們僅列出五項性騷擾迷思,並揭露其背後的事實(葉肅科,2011: 305-308):
(一)女人有能力擺脫男人的性騷擾:其實,女人並不易擺脫男人的性騷擾。主要理由是:男人的力量與地位通常大於女人,致使女人的抗拒需付出相當大的代價。
(二)性騷擾的發生率較想像中還少:其實,性騷擾事件的發生率遠超過一般人的想像,大多數的人都曾有遭到性騷擾之經驗。
(三)職場上男人很少對女人性騷擾:其實,職場的性騷擾往往容易發生,又以男人性騷擾女人的比例較高。
(四)遭到性騷擾者通常都是自找的:其實,絕大多數的性騷擾事件之發生皆非被害者自找的,加害者、受害者與情境都可能是要因。
(五)男人被性騷擾不會有不良影響:其實,男人被性騷擾後也會出現不良影響。總之,不管男人或女人,都沒有人願意讓自己的身體遭到侵犯。
強暴迷思或性侵害10迷思(rape myth)意指:在「男尊女卑」的傳統性別角色思潮下,衍生出某些不利於女性的想法。是故,只有婦女獲得正確的資訊,方能做出對的決定。也只有她們瞭解怎樣的條件與狀況可能引起性侵害,才能有效的避免或預防。底下,我們只列出五項性侵害迷思,並揭露其背後的事實(葉肅科,2011: 316-319):
(一)性侵害是因為女人未強力反抗:其實,這是從男性為中心的角度去詮釋女性應順從之誤解。面對男性的霸王硬上弓,女人務必要勇敢的說不。
(二)性侵害事件通常發生在暗巷裡:其實,性侵害事件也可能發生在市內,特別是自己的家中。
(三)性侵害往往僅限於陌生人:其實,性侵害的強暴犯也可能是自己熟悉的人11 。
(四)性侵害是因為男方情不自禁:其實,這並非男性無法控制情慾的藉口,而是男性放縱自我情慾與不尊重女性自主權之結果。
(五)性侵害是因為女人穿著太暴露:其實,這是一種指責性侵害受害者之觀點,而將所有責任歸咎於受害者的穿著12 。
四、婦女權益再促進的省思:「#我也是運動」發聲之意涵及其批判
在臺灣,「#我也是運動」引發許多省思,它讓我們看見性傷痛、支持受害者;抗爭結構性壓迫與噤聲、不義的人際關係與還原是非,以及缺乏性別意識的司法系統。重要的是:我們不能讓「#我也是」停滯或留置在臺灣。無論是臺灣婦女權益再促進的省思或就全球反性/別暴力而言,「#我也是」的全球發聲確實教導了我們許多重要意涵 (朱立群譯,2018;紀惠容,2018):
(一)讓「我」感同身受:現在,全球有很多女性均在使用「#Me Too」一詞,以表達她們自己都曾經遭到性騷擾或性侵害的經驗,受害者絕非個案。
(二)喚起人們對性騷擾與性侵害問題之重視:2006年,塔拉納.伯克用「#我也是」(#Me Too)喚起人們對社會性侵害問題之重視。2017年,艾莉莎.米蘭諾在推特上使用「#我也是」(#Me Too),讓它再次受到矚目。
(三)兒少性騷擾問題嚴重:研究顯示:雖然性騷擾可能發生在各個年齡層,但訪談的女孩中,有三分之一以上的人在12歲之前曾遭性騷擾,也有將近三分之二的受訪者表示:遭到性騷擾的經驗,發生在13-19歲的青少年階段。
(四)健康的親密關係:親密關係或親近的身體接觸是很特別的事,應該只發生在彼此信任與真心相愛的人之間。要言之,健康的親密關係係置基於尊重對方表達感受之完整性,以及身體界限之需求上。
(五)建立自我價值,不要妄自菲薄:儘管人與人之間有相似處,但每個人還是獨特的;你會的事情,他人未必會。你應該肯定自我價值,不必去取悅或討好每個人。妄自菲薄的人常會看輕自己,不知道自己有多棒或多重要。
(六)挺身而出,支持某人或某事:當自己或朋友被欺負時,你可能感到一肚子火。此時,該是為你自己或為朋友挺身而出之時。你可以叫冒犯者離開,或你自己離開現場。
然而,隨著「#我也是」(#Me Too)運動的流行與發展,批評意見或批判聲音也陸續浮現。總的來說,我們可將針對「#我也是」(#Me Too)運動所提出的批評意見或批判聲音歸納成底下六個要點(安妮莎‧蘇貝達(Anisa Subedar),2018;維基百科,2019;Wikipedia, the Free Encyclopedia, 2019):
(一)讓受害者遭到二度心理創傷:有批評者指出:「#我也是」(#Me Too)這個標籤讓性騷擾與性侵害的受害者擔負起將這些行為公開化之責任,這可能讓受害者遭到二度心理創傷。
(二)無法讓人們做更有意義的交流:有人認為:此一標籤僅簡單的讓人激起憤怒,卻無法讓人們進一步的做更有意義的交流。
(三)忽略伯克與其他少數族裔女性的聲音:最初,伯克批評這項運動忽視黑人女性對性騷擾問題所做的努力。但是,她還是向參與該運動的人們致敬。然而,有些人還是擔心伯克與其他少數族裔女性的聲音會被忽略13 。
(四)運動的行為目標意圖不明:關於此一運動究竟是要改變全部或部分的男性,以及什麼行動才是該運動的行為目標均存有某些爭論。另外,有些女性也指出:「#我也是」應只用於檢驗最糟的侵犯類型,以免將所有的男性分類成犯罪者或造成大眾對問題的麻木。
(五)在事實查核之前,控訴者都應該被相信:有些人疑惑:在經過正當法律程序確認其罪行前,控訴者是否就先被公開了14?
(六)過度強調個案,忽略制度規範的重要性:由於「#我也是」運動將過多公眾注意力擺在被控告性侵害的特定個人身上,並非討論能幫助現在正遭受性虐待者的社會政策或制度規範而飽受批評。
五、小結
儘管社交媒體上的「#我也是」(#Me Too)熱潮已逐漸冷卻下來,但是,此一標籤還是經常在網路上被討論。由此看來,這場運動似乎尚未結束。在2017年的最後三個月內,「#我也是」(#Me Too)這個標籤在推特上被使用了超過500萬次;2018年的5月至8月,它被使用200萬次以上。「#我也是」(#Me Too)運動不僅鼓勵許多名人陸續勇敢的講出自己曾受性騷擾與性侵害之遭遇,也延燒成全球的終止性/別暴力運動,更提醒社會各界應重視在21世紀中仍可能被邊緣化的性別教育議題。
其實,任何的性犯罪與性霸凌都不該被容忍與忽視。當性騷擾與性侵害事件被討論,甚至被檢視時,其背後的權力關係著實不容忽視。面對性別爭議層出不窮,政府尤應積極立法以防制性犯罪與推動性別平權觀念。只有人民不分性別都能勇於對性霸凌說不時,臺灣才可能逐步邁向性別友善國度。近兩年來,臺灣陸續發生的各種性別議題事件:國語辭典收錄含有貶損女性的輕佻字詞解釋:「航空母艦」、女選手揭發自身遭高雄某國小體操教練性侵10年,以及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前法官陳鴻斌性騷擾女助理的輕判案等,均在在顯示:在婦女權益促進的路上,我國只是跨出了一小步,而距離性別平權的目標卻還有一段路要走。
註釋
- 參見維基百科 (2018)。〈溫斯坦效應〉。2018-12-21,https://zh.wikipedia.org/zh- hant/%E6%BA%AB%E6%96%AF%E5%9D%A6%E6%95%88%E6%87%89,擷取日期:1080421。溫斯坦效應是指:公開指控名人的性行為不當(sexual misconduct)或涉及性騷擾事件,而引發公司與組織之反應。►
- 譬如說,新聞領域類似的指控也影響到編輯、出版商,行政人員與主持人無法繼續從事原有工作,其中,包括:馬克.哈爾博林(Mark Halperin)與麥特.勞爾(Matt Lauer)等高調的新聞界人物。►
- 米蘭諾鼓勵女性在推特上公開被侵犯的經歷,期使人們能認識到這些性行為不端問題的普遍性與重要性。►
- 譬如說,法國以「譴責你的色豬」(BalanceTonPorc)此一措辭來鼓勵用戶對外公開涉嫌性侵害與性騷擾者的姓名;中國使用的對應標籤是:#我也是、#米兔、#俺也是、#WoYeShi;日本使用的對應標籤是:#WatashiMo;加拿大法語地區則以#MoiAussi這一標籤參與此場#Me Too運動。►
- 她表示:那時,有一位13歲的少女向她傾訴曾經遭受性侵害,但當時她並不知道該如何回應。此一經歷啟發她開始使用「我也是」一詞,她希望當時能用此一詞語來回應那位少女。►
- 當時,米蘭諾寫到:「倘若所有被性騷擾或性侵害過的女性都能都用『Me too』一詞顯示自己的身分,那麼,人們或許就能感受到這個問題的嚴重性。」►
- 根據臉書的統計,45%的美國用戶至少有一個朋友發布了帶該標籤的狀態。►
- 數百萬人響應米蘭諾的呼籲,而上千名女性則在網路上分享其曾被性侵的經歷。►
- 性意識(sexual ideology)是指:一套有關性慾知識、信念、方式與意義之系統,並用以管控個人性行為之表達的理念。►
- 強暴(rape)係指:在未經對方同意或強迫之狀況下,以暴力或其他方式迫使他人與自己發生性行為。這是一種侵害他人身體性自主權之行為,因此,有時也稱為性侵害。►
- 研究發現:18歲以上曾被性侵害的婦女,約有75%是遭到熟人強暴。►
- 研究顯示:如果受害者穿短裙,則性侵害支持信念也傾向認為:受害者該負較多的責任。►
- 譬如說,詩人阿莎‧班代爾(Asha Bandele)在Afropunk網站說:「我擔心運動的主導權在白人女性手中,我沒有看過白人女性領導過一場保護她們之外的人的運動。」►
- 許多評論家指出:謊報性侵害的數量被低估了,美國司法部的數據評估顯示:約有2-10%屬於謊報性侵害。►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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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岳良 (2018)。〈假自願性交就不是性侵?好萊塢製片溫斯坦30多年性侵史讓你深切認識「權勢性交」〉,《公益交流站》。 2018-03-06,https://zh.wikipedia.org/zh-hant/%E6%BA%AB%E6%96%AF%E5%9D%A6%E6%95%88%E6%87%89,擷取日期:108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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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肅科 (2011)。〈性騷擾與性侵害〉,《性別教育:超越兩性關係》,頁305-329。臺北:洪葉文化事業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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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oan Sabbith原著,朱立群譯 (2018)。〈「#MeToo 我也是」全球發聲〉,《新一代兒童週報》,第29期。2018-03-30,https://udn.com/news/story/6904/3060704,擷取日期:1080419。
Wikipedia, the Free Encyclopedia, (2019). “Me Too movement”, https://en.wikipedia.org/wiki/Me_Too_movement, Retrieved 108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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