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朱淑娟
前言
1月26日國光石化第四次環評審查前一天,有點冷,天空不時飄著細雨,記得去年11月13日「反國光、救台灣」凱道遊行那天,也是這樣的天氣。
上千名學生從凱達格蘭大道來到環保署前,今晚他們要撤夜守在這裏。大鼓聲不時響起:「全國的青年們勇敢地站出來,為了我們的家園,不怕任何犧牲,反國光、救未來,我的同志們!為了我們的明天誓死戰鬥到底!」
國光石化從2009年6月9日第一次環境影響評估審查至今已超過500天,直到農曆年前、1月27日第四次審查,幾乎所有委員都認為國光石化提出的資料, 包括區位選擇、水資源運用、白海豚保育、汙染排放、濁水溪海岸變遷、以及社會經濟等等衝擊,不是調查不足、就是減輕對策不足採信。
按理說,這樣審來審去無法讓人放心的開發案,如果是專業審查,絕對沒有通過的道理。但很奇怪,包括贊成、反對國光石化的各方,都認為1月27日這次審查應該會通過。因為太多的氛圍讓人覺得政府對這個案子勢在必得。
在第四次環評審查時,國光石化董事長陳寶郎說:「沒有料到環評會有這麼多討論,過程之中拖得比較久。」
我想,恐怕不只陳寶郎這樣想,包括中研院院士、學界、醫界、藝文界、大學生高中生小學生也很想問:當多數民眾期待國家追求無汙染的經濟,政府繼續支持國光石化這種高耗能、高耗水、高汙染的「三高產業」,是否符合民眾期待?
而這個案子審查已超過500天,資料一補再補還無法說服環評委員及民眾接受,甚至專家建議的海水淡化、工業區外移到退潮水深10公尺以外等減輕環境衝擊方案,國光石化已表明做不到,究竟還要再給國光石化多少補考機會?
回顧這500多個日子以來,發現存在著各式各樣的程序不正義:程序不正義一:舊案未撤 新案續審
事實上,國光石化早在2007年就提出位於雲林離島工業區的「雲林石化科技園區國光石化建廠計畫」。
這個案子經過2007年4月14日、2007年8月31日、2008年2月14日三次環評審查,在2008年3月14日環評大會時,前環保署長陳重信裁示此案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依環評法第8條規定進入二階環評審查。
自此這個案子開發單位未繼續送件、也沒有撤案。但2009年6月9日國光石化重送新案審查,換了股東組成,名稱也變成「彰化縣西南角(大城)海浦地工業區計畫」,開發地點也改到彰化縣大城濕地。
也就是說,目前在環保署審查的國光石化案有兩個,舊案未撤卻重起新案,但這500多天以來環保署卻未做任何處理。
程序不正義二:為了國光不要國際級溼地?
國光石化所在地是台灣的大城溼地。翻開內政部剛出爐的「重要濕地手冊」,書中對大城濕地的描述是這樣的:「從生態環境觀點,彰化濕地是台灣最後一塊碩果僅存的大型泥質灘地,有無可取代的地位」。然而,1月25日內政部公布新的濕地,卻以「未取得民意支持」為由,未將大城濕地列入新一波濕地名單,引發社會議 論。
內政部從2007年起推動「國家重要濕地」評選,而兩屆評審委員都建議應將大城濕地列入國家級、甚至國際級濕地。因為大城濕地是瀕臨絕種白海豚的棲地,也是國際候鳥黑嘴鷗、大杓鷸的重要覓食區,已被IUCN(國際自然保育聯盟)列為最高保育等級。
「在建國100年,卻因為國光石化放棄這塊濕地,我們要如何面對未來的100年?」身為內政部濕地評選委員的邱銘源,得知大城濕地沒入選後不可置信的說。而據他了解,多數委員都給了大城濕地一個贊成票,他要求內政部公布投票結果以召公信。
程序不正義三:行政不中立 何以服人
半世紀以來,台灣以進口原油、製造輕油、輕油再經裂解產生乙烯、丙烯等石化原料,結合上中下游成為完整的石化產業鏈。到2009年為止,石化指標產品乙烯的產能,已從5.5萬噸成長到目前的404萬噸。
政府陸續開放石化業中下游到大陸投資後,目前超過五成的石化中游原料外銷,七成五銷往大陸。其中包括聚苯乙烯、樹脂、聚乙烯醇外銷比率更超過八成。而為了 生產更多石化產品外銷,經濟部早已規畫再興建國光石化、六輕五期,預估到2025年,乙烯成長六成,達到659萬噸,讓台灣成為遠東區石化運籌中心。
前衛生署長、中研院院士陳建仁指出,全球對於汙染產業的作法都是做到國內夠用就好,不是把汙染留在國內,讓石化外銷賺錢。得到好處的僅是部份產業與其股東,污染卻全民承受?這也是商業周刊去年針對國光案提出的疑問。
而當各界正對國內應該容許多少石化業有疑問時,經濟部工業局卻在2010年9月花了人民納稅錢300萬元在四大報刊登廣告,強調沒有石化業那來的輪胎、雨傘、牙膏牙刷、甚至沒有油墨可印報紙。我們現在已經有這麼多石化廠,難道還不夠做雨傘、牙膏嗎?
台灣究竟要多少石化業,可以透過充分討論來做選擇,但選擇之前政府至少應誠實告訴民眾「自給率」是多少?收益多少?代價多少?經濟部如此行政不中立,已違反程序正義。
程序不正義四:扭曲的行政聽證
立法院在2010年10月做成決議,要求經濟部針對國光案舉辦行政聽證會,希望透過嚴謹的聽證程序,讓各界充分討論、釐清爭議。
行政聽證具有準司法功能,應事先舉行「預備聽證」釐清爭點,正式開會時鎖定爭議,雙方交叉辨論,不是單方面陳述意見。會議須完整紀錄,由陳述人簽名或蓋章。行政機關未來做行政處分時,應斟酌全部聽證的結果。
經濟部一方面同意舉辦,但另一方面又強調國光石化屬私人投資案,開發主體不是經濟部工業局,並非行政程序法所講的行政計畫,依法經濟部不需要舉辦行政聽證,也不必依行政程序法的聽證程序辦理。
於是在一切程序不完備下,會議流於各說各話,且數度爆發衝突,最後在混亂中經濟部工業局副局長連錦漳宣布散會,並未做出結論。政治大學公共行政系副教授杜文苓表示,這是一個比公聽會還不如的會議,卻叫他是聽證會,根本是在殘害行政程序法。
程序不正義五:錯亂的水資源政策
此外,國光石化需要大量用水,水從哪裡來?水利署計畫興建於中部的烏溪大度攔河堰,而這個案子環評也還在審查中,地方反對聲浪相當大。也就是說,大度堰的環評有可能沒過,到時國光石化水源從何而來?
而且,只要從河川取水,難免對河川生態造成影響,經濟部水利署副署長楊豐榮去年六月在宜蘭的水資源會議中強調,過去支持開發,未來則強調永續、流域整體規劃。目前全國一年總用水量180億噸,未來的水資源方向是「以供定需」,希望將每年總用水量控制在200億噸以內。
2009年11月23日環評大會審查大度堰時,決議因大度堰對河口地下水鹽化、海岸漂砂、河床飛砂有影響。且堰址下游2.5公里處就是感潮河段,影響河口及海域水質生態,開發對環境有重大影響,應進入二階環評審查。
鹿港開業醫師葉宣哲於2010年12月23日在鹿港舉行的大度堰公聽會中指出,濁水溪南岸的揚塵汙染一年比一年嚴重,一旦大度堰河堰興建,和美、伸港、鹿港首當其衝。「為了下一代的健康,我們需要新鮮空氣。」
台灣鰻蝦公會理事黃世州表示,五、六十年代鰻魚是台灣沿海高經濟效益產業,但自從六輕建後改變水質,鰻魚苗都不再到西部靠岸。如果大度堰把河流切斷,淡水與海水交接處的黑潮將消失,鰻苗就不進來了。
而且,大度堰預估工程費229億,其中從大度堰到國光石化的輸水管路66公里,經費157億。台中生態學會顧問張豐年質疑,水是公共財,國家不應用人民納稅錢為財團開發水源。
而最奇怪的是,明明是國光石化的開發案,但2010年6月10日國光石化第一次用水計畫專家會議,卻是由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局報告,環評委員當場質疑水利署角色錯亂:「究竟國光石化是主角、還是水利署?」
程序不正義六:調查缺乏實測 如何保障環境
為了趕時效,國光石化許多資料沒有實測,只以電腦模擬。成功大學水工試驗所副所長高瑞棋表示,愈龐大的開發案,愈需要較長時間調查,不是三、五個月就要搞定。
2010年4月中旬國光石化二階環評第一次審查後,環評委員提出300多項問題要求進一步釐清,隨後環保署分成中華白海豚、健康風險、供水方案、海岸地型變遷、溫室氣體五個子題,分別舉行專家會議。
2010年5月31日海岸地型變遷專家會議時,中山大學教授劉祖乾指出,國光石化大面積海埔地抽砂、圍堤、填海造地、築港。這個海域過去缺乏長久海象觀測,國光石化給顧問公司的時間太少,最大缺點就在沒有觀測,只有數值模擬。
面對委員的咄咄逼人,國光石化總經理曹明說,「我們也知道這個地點不好,最好是在屏東,但地方不同意,不得已才選這個地方。」
看多了台灣的環評審查,有些場景實在是愈看愈怪。相同的問題一問再問,但開發單位總是實問虛答。久而久之環評委員也懶得問、很多案子就這樣糊里糊塗過了關。
例如去年7月9日海岸地型變遷專家會議,有委員問:「應補充風浪流、颱洪事件、極端氣候、短期及長期變遷等合理情境模擬」。國光的回答是:「因國內未就極端氣候研定量化規範,甚難納入考慮」。
成功大學水工試驗所副所長高瑞棋忍不住痛批這種回答很老大,海岸工程非常有區域性,各地海洋動力不同,所以區域資料相對重要,不能把台北的拿來台南用,模擬與實驗相對重要。但我們卻可以在缺乏科學評估之下做出重大決策。
程序不正義七:工業區選扯 缺乏社會影響調查
國光石化在這500天裏提出「原方案」、「北移方案」、「縮小規模方案」,但這三個方案但都飽受質疑。
2009年6月9日提出的「原方案」,環評委員表示濁水溪地層多屬易受侵蝕的頁岩、砂岩,含沙量相當高,一旦濁水溪出海口北方被國光石化堵住造成淤積,一旦颱風來襲濁水溪雨量大時,河水會倒流造成內陸地區淹水。
國光石化在2009年9月25日的二階環評範籌界定會議時提出「北移方案」,區位從原來位於大城鄉外海,北移到芳苑鄉及大城鄉之間的外海。國光石化董事長 陳寶郎認為北移方案對環境衝擊較小,但彰化環保聯盟理事長蔡嘉陽認為可能更糟,因為北移方案更接近大杓鷸、黑嘴鷗棲地,對保育鳥類的傷害更大。
另外,北移方案距離王功、芳苑養殖區更近,對漁民的衝擊更大。
彰化區漁會總幹事陳諸讚就指出,讓人擔憂的前例早已經出現︰之前彰濱工業區留崙尾灣,一退潮就是沙塵暴,變成一個死海,造成漁民困擾。
2011年1月27日國光石化再提出「縮小規模方案」,取消第二期開發計畫,但開發範圍只減少780公頃。
台大國發所教授周桂田要求,縮小規模方案應重新進行民調,而不是續用兩年前的民調。而且應進行社會影響衝擊調查,包括:當地農漁民可能的經濟損失、老弱者未來生計衝擊、開發中砂石運送對學童安全的評估、以及開發導致全國民眾對當地農漁產品汙染的消費者信心危機等評估。
環評法第四條規定的環境影響評估包括生活、自然、社會環境及經濟、文化、生態等可能影響。而過去環評審查卻自我設限只審查汙染排放,事實上這已違反環評法的規定。
程序不正義八:專家建議做不到 繼續補考
2011年1月27日第四次環評審查國光石化提出「縮小規模方案」,總用水量從每天37萬噸減為22萬噸,但供水方案還是沒變,長期用水(106年起)每 天22萬噸,由大度攔河堰供水。短中期用水每天5.62萬噸,要調撥農業用水、還要在濁水溪自強大橋上游河道設攔河堰取「剩餘水源」2.21萬噸。
環評委員劉益昌則批「什麼叫做剩餘水量?濁水溪從來沒有剩餘水量」!濁水溪單是供水給六輕就已出現嚴重問題︰把原本的農業用水拿來做工業用水,農田水圳缺水對平原生態的具體影響至今沒有任何估算。
另外2010年8月25日「白海豚影響與因應」專家會議做出結論,為保留中華白海豚育幼及覓食廊道,國光石化工業區應外移到退潮時水深10公尺以外。但國 光石化在2010年12月3日第三次環評審查時卻強調,這個方案不可行。原因是,填土深度平均約20公尺有工安風險,且工期將長達12~20年。
而環保署之所以將眾多複雜問題分為五個小題邀請專家開會,用意就是要提出減少開發對環境衝擊的方案,並以此取得民間共識。如今國光石化一而再、再而三否決專家建議,為何環評還能繼續審下去?
程序不正義九:永續流於口號 教育的錯亂
政府提出「溫室氣體減量目標與期程」,2020年要回到2005年的排放水準。但這目標只是口號?
因為國光石化、六輕五期若是開發,到2020年溫氣體排放量會達到420到467百萬公噸,比2005年總排放257百萬公噸增加45%。
地球公民基金會副執行長王敏玲質疑,行政院一方面說推動減碳四法,一方面又推動高碳排放的石化業,「政府的節能減碳是在愚弄人民嗎?」
國光強調興建的必要性是為了補足104年五輕遷廠後缺量的50萬噸乙烯,但2008年中油林園三輕擴建一座年產量80萬噸的乙烯廠,已經補足五輕關廠後所需的量,為何國光如今還搬出這套說詞?
另國光石化提出五輕關廠後可以取得370萬噸碳權,但台北大學自然資源與環境管理系助理教授李堅明認為,關廠後碳權就應該收回來,不可以自由處分,為何還可以從那裏得到碳權?
1月25日一位彰化高中學生投書媒體提到︰高中生努力背訟生物多樣性,但卻同時目睹國光石化將造成生物多樣性受到汙染,這是什麼教育?「如果終日埋首書堆,一抬頭卻發現故鄉烏煙瘴氣、面目全非,那再多的知識又有何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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