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秀蓮(台灣國際勞工協會TIWA組織部主任)
珍妮,印尼籍家庭看護工,2006年來台,工作是照顧阿公。珍妮的雇主是賣早餐的,因此,賣早餐也成了她工作的一部份。來台一年多,珍妮不曾休過一天假,為了還清仲介費,並且讓在印尼的兒子能過好一點的生活,全年無休,每天半夜四點到晚上十二點的密集工作,珍妮咬著牙撐過去了,2007年中她得知在印尼的兒子因病死亡的消息,珍妮崩潰了,在某天的深夜選擇逃跑。半年後,她被警察查獲,帶著尚未還清的債務回印尼了。
像珍妮一樣來台灣工作的家務移工,目前將近十八萬人,其中多數是女性,根據職業訓練局99年3月的最新統計資料,國籍及人數的分佈為:印尼籍125905人;菲律賓22841人;越南29273人;泰國1287人她們在個別的家庭中工作,因為被排除於勞基法的適用範圍,她們的勞動條件沒有任何的法令保障,來到台灣就像賭博靠運氣,運氣好的遇到好雇主,運氣不好只能在惡劣的勞動條件中,為了生存而奮鬥。
最近另一個爆炸性的消息是,雇主逼迫信奉伊斯蘭教的三名印尼籍勞工吃豬肉。新聞中的三名勞工是以看護工名義來台,卻被帶到成衣場工作從事車衣服、打包裝箱、打掃的工作。雇主每天供應兩餐便當,便當以豬肉為主,雇主告知勞工,不把豬肉吃完就罰五百元。這三名勞工都是第一次來台,對於雇主的言語威脅,只能硬著頭皮把豬肉吃下去。某天半夜,他們寫了申訴信,趁著雇主睡著了偷偷跑到工廠附近的便利商店,傳真向勞工局求援。實際上,讓她們冒著被遣返的風險,半夜跑到便利商店傳真申訴信函的導火線,不是吃豬肉(當然被迫吃豬肉這種不尊重宗教信仰,是嚴重違反人權的行為),而是超時工作身心俱疲,以及積欠薪資。
這兩個案例顯示了在台的家務移工,常見的勞動處境是超時工作、多數是24小時待命、無休假、家事全包,常被指派從事許可外之非法工作、缺乏社會支援網絡。家務移工的特殊性在於,家務移工不像廠工,勞工是一個人在個別雇主家中工作,她的勞動處境不被看見,也很難被勞工主管機關監督,在這種情況下,雇主、仲介對於勞工的掌控權很大,多數的勞工沒有休假,甚至不能使用手機。當遇到問題時,勞工一來是不知向誰求助,二來是不知如何求助。新聞媒體報導的事件只是冰山一角,實際上,家務移工常見的超時工作、被雇主或照顧者言語辱罵、性騷擾都因為難以舉證,勞工不是為了保住工作而隱忍,就是因證據不足,案件無法成立。
台灣對這些來台工作的家務移工,常常用:「她們都是來賺台灣的錢」、「她們如果覺得台灣不好可以不來」帶過。這句話掩蓋了一個事實是,如果不是有這十八萬家務移工,願意以極低的薪資,負擔起全年無休的照顧工作,彌補了台灣社會福利漏洞,替台灣人照顧臥病在床、行動不便的家人,讓我們能出去工作養家,不知道有多少弱勢家庭會垮掉。在一次訪談中,一位聘請家務移工的雇主提到,如果不是有移工幫她,她會帶著她的母親一起去自殺。因為她母親需要24小時照護,她付不起一個月六萬元的台籍看護費用,台灣社福資源中的居家照顧或居家服務,根本無法負擔重症病人所需的照顧需求。她們來台灣其實撐起了兩個家庭,一個是她們母國的原生家庭;一個是僱用她們的台灣家庭。
人不是機器,必須獲得適當的休息,好面對生活及工作所帶來的壓力,更遑論機器也需要更新跟保養。近年來,TIWA接觸多起從事家庭看護工的移工,在長期無休假及喘息的情況下,情緒失控傷害自己或雇主和雇主家人,而這幾起案例的共通點是雇傭關係良好,如果要避免悲劇再次發生,就必須重新檢視台灣的社會福利政策,不能便宜行事讓弱勢家庭以相對低廉的成本,雇用家務移工,來解決其照護需求。政府卻不思如何改善社福漏洞,建構一個完善的社福資源。
這群人在沒有任何法令保障下,已經過了十八年。TIWA與教會團體組成的「台灣移工聯盟」(MENT)(前身為家事服務法推動聯盟)自2003年推動立法,除保障家務工休假權外,認為家務工也是勞工,不但與雇主簽署的是一紙勞動契約,所從事的工作應被視為一個工作,受到基本的勞動法令保障。這是十八萬家務移工喊了十八年的卑微訴求。MENT推動立法的過程中,歷經勞委會陳菊、李應元、盧天麟、王如玄四任主委,官方決策反覆,不敢直接回拒休假作為基本人權的訴求,卻以研究、協商、討論......一拖再拖,任令全年無休的家務移工心神喪失,砍殺雇主的悲劇再三發生。現任主委王如玄2009年七月承諾,將在2010年二月提出官方版的家事服務法,很遺憾的,這個承諾也跳票了。
馬英九總統在2009年12月10日國際人權日,宣告台灣簽署「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Economic, Social and Cultural Rights)施行法正式生效。其中,「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7條第4款明白規定:勞動者享有休息、閒暇和工作時間的合理限制。馬英九公開表示,兩年內將檢視台灣現有法令,若有與兩公約相抵觸之法令,需在兩年內修法完成,以符合國際人權。衷心期盼在馬總統宣告台灣人權已與國際接軌的同時,台灣政府能正視十八萬家務移工的卑微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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