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賴正哲(晶晶書庫負責人)
1998年台北市長選舉前,同志團體針對當時市長候選人,包括現任總統馬英九、前任總統陳水扁、現任監察院院長王建煊等人,寄發「同志政見白皮書」給其競選總部,希望各位候選人能表態支持同志,在當選之後舉辦同相關活動。畢竟,同志也是台北市民之一。王建煊先生可能因基督徒身分,沒回應「同志政見白皮書」;馬及陳都簽署同意書,最後馬當選在市長任內,2000年由民政局開始官辦同志活動─「台北同志公民運動」。
在都市社會學理論中提到,因大城市移居人口眾多,異質文化接受包容度高,同性戀族群可以逃離原鄉鄰里親友關切眼神,避開岀櫃困擾,形成大城市中不少同志人口。對於同志文化的尊重開放,更是一個城市豐富多元的重要指標。紐約、舊金山,倫敦、巴黎、柏林、東京、曼谷……等等城市,同志社區早已融入當地生活,成為觀光資源重要一部份。馬總統在台北市長任內,因同志議題與柏林市長、舊金山市長才有外交機會。
同志與一般人相同,盡了繳稅服兵役等義務,「同志公民運動」本就是作為同志公民應享有之權利,相較官辦異性戀集體結婚等等相關活動之多,政府的同志活動簡直是鳳毛麟角。而在這十年來舉辦期間,居然還有政客大言不慚,發表仇恨言論,前台北市議員王世堅2004年在議會中表明:「同志公民運動舉行大遊行,極盡噁心之能事、教壞囡仔大小,傷風敗俗到極點」。王世堅認為「(市民)99.9%絕大多數都是異性戀」,這些「極少中的極少數,汙染了多數的空間」。認為「市府贊助同志活動,又編列宣導防治愛滋病的預算,根本是神經病」,他希望民政局承諾2004年是「最後一次編列同志公民運動的預算」。
作為民意代表,領納稅人繳的錢〈同志族群也是其中一份子,金賽性學博士統計同志人口約十分之一,而非王市議員說的99.9%絕大多數都是異性戀〉,沒盡責照顧選民權益福利,還反過來公開辱罵付錢頭家─同志族群及愛滋病感染者,不禁要問到底誰的所作所為才是「極盡噁心之能事、教壞囡仔大小,傷風敗俗到極點」呢?
曾好幾屆承辦「同志公民運動」的台灣性別人權協會,在活動文宣企劃上,也不斷受到台北民政局的刻板意識形態指導與干擾,活動預算年年遭到議會刪減下降。官方人員暗示要求活動海報要「陽光」「健康」;海報畫面最好不要出現同志人像照片,扮裝跨性別似乎也不宜入鏡。進行同志活動,卻要同志形象符合異性戀想像,並且最好自動隱形入櫃,鄙夷心態昭然若揭。此使得向來激進的性權會,後來憤而不再參加標案。
「同志公民運動」官方最荒腔走板嚴重歧視言論,莫過於今年2月乙事。
台北市議會民政委員會,在98年12月審議「同志公民運動」預算時附帶意見:「台北市政府應設置跨局處平臺檢討同志公民政策,確立各局處權責分工,並研議如何防止高中、職〈含〉以下學校社團,假借社團名義誘導吸收學生從事同志交誼等活動,以保障學生自然適性之發展空間」。
99年2月6日台北市長郝龍斌、教育局局長等人,不察上述附帶決議內容已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精神與條文〈性別平等教育法─第12條第1項:學校應提供性別平等之學習環境,建立安全之校園空間。第14條第1項:學校不得因學生之性別或性傾向而給予教學、活動、評量、獎懲、福利及服務上之差別待遇。第14條第2項:學校對因性別或性傾向而處於不利處境之學生應積極提供協助,以改善其處境。〉,並侵害人民基本集會結社及受教權,居然還行使公文,發函北市府教育局所屬公私立國高中職校指示辦理,要求各校「加強瞭解並監督社團活動」。「台北同志公民運動」原意是發展多元性別平等之良善政策,卻演變成違法打壓同志,實在荒謬可惡至極。
同志性別團體3月2日集結在台北市政府廣場前,進行「恐同台北,孤立同志青少年-台北市府會帶頭歧視又違法!」抗議行動,教育局長當天除了承認公文「行政流程」有疏失外,不承認公文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且將「同志議題」避重就輕絕口不提,刻意模糊放大高談「性別平等」層次(只談兩性平權,真實性別中的邊緣族群壓迫卻視而不見)。
同志團體擔心公部門不承認歧視錯誤,將使得校園好不容易建立的善意支持資源,因公文隱射同志是病態等語意,再度助長校園恐同氛圍。不要忘記,十年前屏東高樹國中葉永誌因陰柔氣質,長期被同學暴力欺凌,最後被發現於校內公廁身亡,即是一個血淋淋的性別仇恨教訓,一點都不是危言聳聽。
台北曾被國際知名同志雜誌「Gay Time」評為亞洲友善同志城市之一,對照此一歧視公文事件,真是諷刺可笑令人難過。同志團體近期持續進行「打開黑暗的那一頁」抗議行動,同時將教育局與民政局的違法事證送至監察院,要求彈劾相關失職人員,也不排除直接向法院按鈴申告。團體總結此事件提出下列四點訴求:
一、還給同志青少年交友空間!拒絕汙名同志青少年的情感需求!
同志青少年資源有限,異性戀學生從未明文被禁止『異性戀交誼』任何行為,如:雄中雄女大露營,甚至可以成為校際的傳統活動,相較同志青少年不但難以認識朋友,更別說是情感關係的建立學習。請別扼殺同志青少年的資源與交友空間,勿將同志情感與情慾需求徹底汙名化,把同志青少年朋友再次推入櫃中!
二、請徹底落實性別平等教育法,拒絕市府帶頭性平倒退嚕!
性平法於2004年6月24日公布施行六年來,性平精神未落實在主管機關中,北市政府身為首善之都,將歧視與違反人權政策毫無思考照本宣科傳遞給全北市的各級國高中職,如此昏庸失職行為要嚴厲譴責!市議會與市政府公然發表歧視性的言論,同志交友互動在此條文中被妖魔化,必須要被督導與糾正,此為性平法推行在主管機關失敗之證明。
三、同志族群拒絕成為幫市府美化形象的消費品!
馬總統在台北市長任內創辦「同志公民運動」,期待建立一個尊重同志市民的多元城市。然而同志公民運動預算卻年年減少,同志不是北市白手套,同志需要真正的友善環境,不是有條件的接納,更不要消費同志,把同志當成不實政績一部分!
四、同志無法被吸收誘拐!更不會傳染!拒絕看似關心、實則歧視的偏差政策!
李慶元議員曾說明『有多位家長向他陳情,希望高中職以下學生適性發展,不受外界干擾,等到大專性向定性後,學生當然可自由發揮』,台北市政府官員也表明『針對未成年學子,在性別認識模糊之時,避免有社團以同志名義去影響學子,或推銷用品等』。
同志團體嚴正抗議沒有所謂『大專性向定性』、『性別認識模糊』說法,同志青少年是最缺乏資源與支持的族群,如果同志青少年在校有社團認識朋友抒發心情,校園圖書館裡若有同志書籍刊物,青少年何需自己苦苦尋找?議員與官員認為只有『十八歲以上』的同志才算同志,此想法才是讓同志青少年對自己『性別認識模糊』的元兇!
(本文章部分內容,引用同志性別團體抗議台北市府「打開黑暗的那一頁」文宣、新聞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