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葉國煇
一、前言:
人類發展的歷史,就是一部人權發展史。從茹毛飲血的爭生存,到社群建構後人與人、人與社會、人與環境,因著歷史的發展與進程,也呈現了不同的人權風貌。甚至東方與西方國家,因為歷史傳統與文化的不同,而產生了人權觀念的落差。
但是隨著國際交流,人權的發展也形成了普世的價值。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人權問題益為人所重視,不僅在各國國內成為評斷民主政治、經濟生活與社會發展的指標,同時也是國際之間衡量一國開發水準的尺度。一九四八年十二月十日,聯合國通過「世界人權宣言」,迄今已逾半世紀的歲月,人權的觀念與實質,基本上已獲世界各國政府及人民所認同。
由於人權的發展,是以人性尊重為出發點,基本上發展人權的概念就是在促進教育本質的實現,再加上人權的進步又是國家發展的表徵,因此如何在學校當中發展人權概念、實施人權教育,這是非常重要的課題。尤其九年一貫課程,除七大領域外,又將人權、兩性、環境、資訊、家政及生涯發展等六大議題融入教學實施。而其中除人權教育本身外,其他五項除了資訊,通通都在人權教育的內涵中,這又顯得人權教育的格外重要。
但是人權教育在學校的實施,除正式課程的融入教學外,潛在課程的影響也不容忽視。因此除了以學生為主體的學習外,包括教師人權及家長參與權的落實,將大大擴展人權教育的實施成效。
由於人權概念對民主開放的社會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啟發,因此發展以學校為本位的人權教育,包括建立學校人權發展的願景、發展人權教學活動、落實人本訓輔措施、建構校園人權環境,並配合家庭與社會的合作,將對兒童人權概念的發展,產生積極性的影響。
二、學校層面人權教育意涵:
人權的範圍廣泛,內容紛繁,且由於人權乃為發展的概念,故而仍會隨著人類的努力創造,而不斷延伸。近年來,由於人權觀念的啟發,學校除了致力於人權教育之外,對於學生學習及受教權、教師人權、家長教育參與權也多所探討。
(一)人權的面向:
1. 依「人權性質」的分類
柴松林(民 87 )依人權性質之不同,將之分為四大類:
( 1 )以生存權為中心的權利:如人身、生命、名譽、財產等權利, 是任何國家必須保障的基本人權,即使一些專制國家的政府也承認這種權利。
( 2 )以自由權為中心的權利:如言論、出版、集會、結社、居住、宗教、秘密通信等自由。
( 3 )以福利權為中心的權利:如教育權、健康權、獲得經濟援助權等,是要隨著社會的發展而逐步提升的權利。
( 4 )以集體為享有者的權利:如環境權、民族平等權、國際和平與安全權、發展權、資然資源共享權等。
2. 從「人—人、人—社會、人—自然」的關係面向看
( 1 )人—人:屬個人權利部分,如人身、生命、名譽、財產、言論、出版、集會、結社、居住、宗教、秘密通信等自由。
( 2 )人—社會:如教育權、健康權、獲得經濟援助權、民族平等權、國際和平與安全權、發展權等
( 3 )人—自然:如環境權、資然資源共享權等。
3. 從「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的發展面向看
( 1 )公民與政治權:生存權、個人自由與安全、免於刑求與奴隸的自由、政治參與、言論表達思想道德及宗教的自由、結社與集會的自由。(自由取向)
( 2 )經濟與社會權:工作權、教育權、有權享有合理的生活水準、 食物居所與健康照顧。(安全取向)
( 3 )環境、文化與發展權:有權居住在免於破壞的乾淨的受保護的環境中、文化權政治權與經濟發展權。
4. 從「認知—技能—行為」人權教育的學習面向看
人權教育著重在認知、情意與行為三方面的統整學習,並將之內化為普通常識與生活習慣:
( 1 )認知層面:了解人權存在的事實、基本概念、價值等相關知識。
( 2 )情意層面:發展自己對人權的價值信念,增強對人權之正面感受與評價。
( 3 )行為層面:培養尊重人權的行為,參與實踐人權的動力。
(二)人權教育的意涵:
1. 名詞釋義:
( 1 )兒童權利:聯合國大會於一九五九年通過「兒童權利宣言」,其所揭櫫兒童權利,如「兒童必須受到特別的保護,並應用健康的正常的方法以及自由、尊嚴的狀況下,獲得身體上、知能上、道德上、精神上以及社會上的成長機會」。另如「兒童應在家庭中,在快樂、有愛與了解的環境裏成長,使其人格始能充分與和諧地成長,認為兒童應受教養使日後得於社會獨立生活,並應於聯合國憲章所揭示的理想精神,特別是和平、尊嚴、容忍、自由、平等與團結的精神下成長」。
( 2 )教師人權:教師人權包括兩個層面,一為教師個人權益,如 爭取鐘點費、退休待遇等;一為維護教學尊嚴及專業自主權,如教學環境改善,提升教學品質等。
2. 人權教育的理念
九年一貫課程綱要指出:人權是人與生俱來的基本權利和自由,不論其種族、性別、社會階級皆應享有的權利,不但任何社會或政府不得任意剝奪、侵犯,甚至應積極提供個人表達和發展的機會,以達到尊重個人尊嚴及追求美好生活的目標。因此,人權教育實際上是關乎人類尊嚴的教育,也就是幫助我們了解「人之所以為人」所應享有的基本生活條件,包括生理、心理及精神方面的發展,也讓我門檢視社會上有哪些問題是違反人類尊嚴,以及涉及公平、平等的問題,如種族主義、性別歧視等議題,從而採取行動,解決問題,去除阻礙人權發展的因素,建構一個美好的社會。
人權教育的中心思想是不斷地探索尊重人類尊嚴和人性的行為法則,社會成員從而意識到個人尊嚴及尊重他人的重要性。由此可知,「尊重」是人權的基本概念,而互惠的權利與責任,則是公正社會中每個人所應遵守的契約。因此人權教育即是尊重、合作、公正、正義等觀念的教導,進而促進個人權利與責任、社會責任、全球責任的理解與實踐。
3. 人權教育的意義:
綜合言之,人權教育是關乎「人類尊嚴」的教育,是保障「人之所以為人」意義的教育,以「尊重與包容」為核心價值,從而透過「經驗式」、「互動式」、「參與式」等教學歷程及方法,認知、感受並實踐人權議題,以營造人權環境,陶冶人權文化,建立人權價值。
(三)學校人權教育的內容
1. 國小人權學習內容:
( 1 )了解遊戲權對兒童需求的重要。
( 2 )認識生存權、身分權與個人尊嚴的關係。
( 3 )認識休閒權與日常生活的關係。
( 4 )了解人身自由權並具有自我保護的知能。
( 5 )認識教育權、工作權與個人生涯發展的關係。
( 6 )理解戰爭、貧窮對人類的影響。
( 7 )瞭解兒童權利宣言的內涵及兒童權利公約對兒童基本需求的維護與支持。
( 8 )了解文化權並能欣賞文化差異。
( 9 )認識各種人權與日常生活的關係。
( 10 )了解人權的起源與歷史發展對人權維護的意義。
( 11 )瞭解世界人權宣言對人權的維護與保障。
( 12 )認識聯合國及其他人權相關組織對人權保障的功能。
( 13 )運用資訊網絡了解人權相關組織與活動。
( 14 )探討人權議題對個人、社會及全球的影響。
2. 學校人權保障:
學校的人權教育固然必須系統統整地運用各種教學設計與方法,來完成人權教育的目標。然而學校組織內重要的人權議題,如學生受教權與學習權、教師人權及專業發展權、家長參與權及教育選擇權等,如未能得到應有的維護,將會大大地影響到人權教育及其他教育效能。
( 1 )學生受教權與學習權:
教育基本法於民國八十八年公佈,明定人民為教育權的主體,即「明定學生之學習權及教育權國家應予保障」,其精神與意涵就在於保障「教育機會均等」的教育本質。
所謂教育機會均等,除同量的教育外,應讓每個人享有符合其能力發展的教育,包括「教育過程的改進」及「有關制度」之配合。其包含兩個概念:
a. 有教無類:﹝ 1 ﹞不因性別、種族、階級、宗教…… . 等差別, 每個人都有同等受教機會。﹝ 2 ﹞在受教過程中,資源的分配、師資、設備、課程、教法都應符合公平原則。
b. 因材施教:因應學生身心特質、個別差異的事實,施予不同的教育,盡其才、長其性。
( 2 )教師人權及專業發展權:
學習的主體是學生,但是要達到適性教學,引導學生多元發展的卻是老師,因此老師本身的專業發展或專業自主權就必須得到適度的尊重與開發,如教學實施、班級經營、評量、研究進修等,都是應該加以保障的,這是屬於於教師專業發展權的範疇。當然,除此之外,教師得以安身立命的工作權、爭取合理待遇等教師人權,也應得到適度的保障與尊重。果真如此,教師有尊嚴的在自己的崗位上努力,學生的學習效果必然最佳。
( 3 )家長參與權及教育選擇權:
家長參與學校教育發展,已被視為民主人權及社會發展的必然走向。尤其教育基本法中也明定家長參與學校教育:「國民教育階段內,家長負有輔導子女之責任,並得為其子女之最佳福祉,依法律選擇受教育之方式、內容及參與學校教育事務」,家長的參與除了說明其權利之外,深一層更表達了學校教育必須與家庭教育結合,才能收到最好的教育效果,也顯示了夥伴辦學的重要意義。
三、學校人權教育的實施原則:
1. 生活化:落實到學生整體生活中,使其身體力行,養成習慣,以培養其尊重自己、尊重他人、融入社會及尊敬自然的行為及態度。
2. 具體化:融入各科教材,於各類課程融入人權教育思考活動。
3. 統整性:統整學校與家庭、社會等資源,建立推展人權教育課程之教學支援系統。
4. 時代性:配合時代趨向,針對現況問題、時事引導學生進行討論,培養學生判斷能力。
5. 多元性:運用各種課程、活動情境,設計多元人權教育教學活動,培養學生思辨及多元尊重的能力
四、學校本位人權教育的具體落實:
(一)與行政及學校文化結合:
1. 形成推動人權教育共識,行政與教學配合蔚為學校風氣。
2. 建立良好師生、同儕、親職關係,相互尊重,發揮學校特色,塑造優良校風。
(二)與課程及教學的結合:
1. 人權教育融入各領域教學實施,把握系統性教學設計及統整教學原則。
2. 強化人權教材分析和教材研究工作,提昇價值及人權教育品質。
(三)與生活及道德教育的結合:
1. 人權教育與生活教育結合,培養學生的良好習慣及服務的人生觀。
2. 加強道德教育及價值學習,兼顧認知、行為、價值三方面之發展。
(四)與親職教育的結合:
1. 協助家長、教師建立正確合宜的人權教育觀念及人生態度。
2. 給予孩子健康的家庭生活,發展學生積極的人生觀。
(五)與環境及鄉土教育的結合:
1. 加強自然及心靈環保意識,培養學生愛物惜物及天人合一的胸懷。
2. 知性與感性的融合,從教學過程中感受鄉土的可親及文化的可貴。
(六)與輔導活動的結合:
1. 尊重個體尊嚴,指導學生做好心理衛生工作,並幫助學生自我實現。
2. 協助學生發展良好的人際關係並體驗群我的無私奉獻。
(七)與校園人性環境的結合
1. 學校設施符合無障礙及性別尊重等人權概念。
2. 落實融合教育理念,實施榮譽制度及學生自治活動。
(八)與社區活動及義工制度的結合:
1. 配合社區總體營造,發展社區藝文活動,建立和諧的社區文化。
2. 成立義工組織,發展義工理念共創和諧人生。
五、省思與建議(代結語):
(一)省思:
1. 人權是一發展的概念
2. 人權教育是以人為本的教育
3. 人權教育是普世價值的教育
4. 人權教育涵蓋正式課程與潛在課程
5. 教師人權、學生受教權及家長參與權並行不悖。
6. 人權教育需要學校、家庭、社會三方合作
(二)建議:
人權教育應建立師資培育、研習進修、課程規劃與設計等完整體系:人權教育在學校的實施,它是一個與生活結合的概念,在教學方法的實施上應採統整教學(排入課程或融入)。由於人權教育的課程涵蓋人性觀、價值觀、哲學觀、宗教觀、法律觀、兩性觀、生命教育、環境教育等課題,且又在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等發展脈絡中,以目前師資、研習、課程等條件,國內仍有相當大的努力空間。
◎ 參考書目
但昭偉(民 88 )。阻礙個人權利受到保障的四個因素—以國民學校為例 。教育研究雙月刊, 65 期, 14 — 24 頁。
湯梅英(民 88 )。人權教育理論與實際。台北市立師範學院初等教育學刊,第七期, 173 — 198 頁。
湯梅英(民 90 )。九年一貫課程人權教育之課程規劃與教學設計。學生輔導雙月刊,第 73 期。
教育部(民 89 )。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暫行綱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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