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游美惠 (高雄師範大學性別教育研究所教授)
一、前言
「兩性」的概念深植人心,所以常常在討論「性別主流化」時,有人就會問到:「性別主流化到底是要男性主流化,還是女性主流化」?這個問題可以有兩種回應方式:「都是」或「都不是」。性別主流化是主張任何政策要有不同性別的人共同參與制定,在制定政策之前就要考量伴隨性別而來的興趣、價值與特殊問題(或處境),因此擬定政策的官員以及執行政策的公務人員都要有「性別意識」,具有「性別觀點」可以謀事周延並評估後續效應,因此「男性」、「女性」的需求和利益都會是考量的基礎。但是從另一個角度來看,我們也可以說,性別主流化既不是要男性主流化也不是要女性主流化,因為是要將「性別觀點」和「性別關懷」主流化,讓性別意識成為公民素養與國家發展的基本價值基礎。所以不是兩性對立的男女戰爭,而是要具有性別敏感度,改善性別不平等的現況。
所以,要探討「性別主流化」之推展進程或實踐策略之前,最重要的便是要行動者或政策執行者具有「性別意識」,而後才能培力增權(empowerment)、化價值理念為實踐行動,逐步落實性別主流化的目標。在這一篇短文之中,我不打算細說從頭介紹性別主流化的源起和歷史背景,事實上,目前在一些網路資訊平台或是書籍(如彭渰雯,2007)期刊之中已經很容易取得這些訊息,所以我想特別針對「從性別盲到性別意識之培養」來討論性別主流化的意義。
二、揮別「性別盲」, 開展性別意識
以往「性別盲」的觀點,讓社會大眾對於很多不平等的現象習焉不察,看不見性別議題的存在,甚至否認性別權力運作的事實,所以只會一味強調「男女大不同」,認為男女差異是天經地義的,即使有差別待遇存在也可以被「合理化」,不輕易「反省」與「批判」;但隨著時代的改變,社會民主化的變遷趨勢衝擊著人們日常生活的各個層面,包括私領域的民主化以及性別關係的民主化都日漸成主流價值。「性別盲」成為全球發展過程需要加以去除的障礙因素,聯合國在1998-2001年的中程計畫之中,就明白強調未來所有全球性的計畫都會加入性別的角度,所以性別主流化是世界發展的潮流,台灣自不能置身其外。
以往我們都是批判「男性中心」的思想與結構讓女性或是其他弱勢性別者的聲音被邊緣話,無法完整或真實的呈現主體性,性別批判強調要質疑並解構既有的意識型態;性別主流化則更進一部要讓多元性別者(群體)的權益都可以被重視,讓社會資源的分配更能兼顧社會正義。
三、以照顧工作為例,談「性別主流化」
要讓台灣社會的民眾(至少初步階段要求公務人員)都能對性別議題有所覺察、認識,是一個基礎工程,也是需要透過教育、國家政策、產業界等各方合作的大工程,要畢竟其功並不容易。考量台灣社會當今「高齡化」、「少子化」的社會變遷趨勢,我們可以因勢利導,透過「性別主流化」來營造一個對老人和小孩友善的國度,以下我將以「照顧工作」為例,說明公民應具備之性別意識。
照顧小孩為何是性別議題?我們又需要具備哪些觀念以思考照顧工作的相關政策發展方向?父權社會的性別分工模式、習慣將照顧老、小的工作交付給女人,甚至認為私領域的照顧職責理所當然是女人要肩負的「本分」,即使是就業婦女,也常蠟燭兩頭燒,為了同時兼顧公、私領域的職責疲於奔命,過往的研究,如劉毓秀(1997)和劉梅君(1997)等都曾經分析過照顧工作蘊含的性別問題,這類困境要透過個人的智慧、勇氣或是體(精)力來加以解決,似乎是緣木求魚,因此我們在公部門推動性別主流化就要加強「照顧工作」的這個層面,思考公部門可以推動什麼具體的措施,協助分擔每個家庭都要肩負之照顧工作重責大任;思考價值觀念應如何調整,才能讓養兒育女不再成為「生命中不能承受之重」。我自己常常努力在蒐集實例,希望能匯集一些公部門或私人企業協助照顧工作之具體活動措施之實例,激發出大家的想像力,共同思考我們可以如何建構出一個對老人、小孩更友善的國度,不要將這類問題視為是「女人的責任」、「個人的困境」,而是將之認為是「主流的政策考量」。
所以多探討像「照顧工作」這一類的「性別議題」,我們將會發現:男女在這一方面的需求和考量其實是相當一致的,而非大不相同,畢竟「誰無父母?」、「誰不會老去?」,營建出一個更尊重人的照顧體系,不分男女都可受惠。
最後,我想強調「性別主流化」中的「性別」是「多元性別」的概念,不是「男女」兩性的概念,我們推動「性別主流化」要先拋開男女二元對立的思考框架。當我們使用「性別」這個概念,此處所談論的性別,不是狹隘的指涉男女之別,而是要留意因為種族、階級、城鄉、世代、宗教信仰或是性取向等因素與性別身份、相關生活處境交錯互動之後所造成的經驗差異。用「性別」取代「兩性」,我們也才能將「同志」權益、「跨性別」處境以及多元性別特質等議題包含進政策考量的範圍,「弱勢性別者」的處境才能受到更多的重視,權益才能受到更多的保障。
婦女新知基金會曾經推動「性別公民運動」,將之定為2007年的年度主題,主張:「性別平等事務不是少數社會菁英的關懷,而是日漸推廣, 一般民眾也能藉由培訓、教育,提昇性別意識並關切公共事務, 成為具有性別意識的公民,…」(曾昭媛,2007:2)。而性別主流化目標宏遠,非一朝一夕可竟其功,我們也只能先期待透過「性別公民運動」的逐步落實,讓民眾以及政策擬定者、施行者都具有性別意識,而後才能逐步建構出一個民主深化的多元文化社會。
參考書目
彭渰雯(2007)婦運與政治。載於黃淑玲、游美惠編,《性別向度與台灣社會》,頁177-198。台北市巨流。
曾昭媛(2007)。給讀者和捐款人的話。《婦女新知通訊》,282,頁2-3。
劉梅君(1997)建構「性別敏感」的公民權:從女性照顧工作本質之探析出發。載於劉毓秀主編,《女性‧國家‧照顧工作》,頁185-226。台北市:女書文化。
劉毓秀(1997)從父權國家到媽媽政府。載於劉毓秀主編,《女性‧國家‧照顧工作》,頁1-12。台北市:女書文化。
(原文刊載於「性別平等教育專刊」第三期,高雄市政府教育局發行, 東光國小主編, 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一月二十日出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