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周富美
什麼是言論自由?這個聽起來感覺有些「硬梆梆」的名詞,卻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台灣解嚴迄今二十年來,媒體開放競爭、百家爭鳴,社會大眾看似可以享受在言論自由的空氣下大鳴大放、自在呼吸,其實不然。
言論自由是普世價值,是民主社會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概念,也是人民之基本權利。中華民國憲法第十一條對於言論自由有明文保障,國家應給予最大限度之維護,俾其實現自我、溝通意見、追求真理及監督各種政治或社會活動之功能得以發揮。聯合國在《世界人權宣言》第十九條,以及《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盟約》第十九條均對言論自由明文加以保障。
儘管有了法律明文規範的大方向保障,但是對於大多數人而言,「言論自由」仍是個過於空泛且一知半解的名詞,台灣從小學至大專院校的教育,並未落實完善的「言論自由」與「人權」的基礎公民教育,等到學生踏出校門進入社會工作之後,也沒有足夠的時間與場域,對言論自由的精神與意義進行討論、辯論或闡述。
由於從事媒體工作的緣故,令筆者較為關注的是媒體的言論自由。日前參加一場小型的研討會,其中談到台灣媒體的言論自由,我首先提問,媒體的言論自由,是「媒體經營者」的言論自由,還是「媒體記者」的言論自由?
依照筆者在媒體的工作經驗,通常是在符合媒體經營者的利益時,媒體記者的言論自由才受到保障,但若與媒體經營者的利益相牴觸時,媒體記者撰寫的新聞報導,就失去了言論自由的保障空間。
除了媒體經營者與媒體記者之外,言論自由也與受訪者(被報導者)的人權有密切關聯。舉個例子來說明,自由時報在2007年8日29 日以頭版的斗大標題「執業頂罪人,扛下數十案,血癌免坐牢,還賺四百萬」(見附件照片一)的獨家報導吸引讀者目光。

(照片一)
記者在文中提及,「台北縣男子郭榮輝(三十五歲)為人頂罪槍砲案,一件卅萬元起跳,毒品販賣案最高交易價為一千兩百萬元,但因法官識破沒扛成,他還自稱也曾經『義助』警察做績效。」、「郭榮輝說,他的前科紀錄快破百件,有近七成是幫人扛罪,累計刑罰達四十八年四個月又二十二天,但他不必坐牢,因為他罹患血癌,有『保外就醫』的『免關金牌』。」
這則新聞見報當天,成了各家電子媒體跟進追逐的焦點,自由時報隔天依舊大肆報導,但是卻在2007年8月30日A3版的整版報導中間,突然浮出了一小塊「郭榮輝患血友病,不是血癌」的「小檔案」(見附件照片二),第一段寫著「職業頂罪人郭榮輝及其家屬自稱郭罹患血癌,但根據法務部資料,郭榮輝罹患的是嚴重血友病(先天性第八凝血因子異常)。」最後在文章結尾補上一句「(資料來源:社團法人台灣省關懷血友病協會網站)」

(照片二)
這則新聞報導中,有許多值得討論的焦點,包括記者把罹患「血友病」的當事人報導成「血癌」患者,以及過度強調「保外就醫免關」的職業頂罪人「戲劇張力」之外,對於一個重症患者替人頂罪將近百件,司法與警政機關卻未及時起疑查辦的「敏銳度」,卻未見深入探討。
此外,自由時報在隔天的報導中,並未承認將郭榮輝疾病報導錯誤的「事實」,卻以「小檔案」的方式「說明」,郭及其家屬自稱郭罹患血癌,是記者查閱法務部資料才「發現」,原來郭罹患的是先天性第八凝血因子異常的嚴重血友病患,但是「資料來源」卻不是「法務部」,而是「財團法人台灣省關懷血友病協會網站」。這則新聞見報之後,並未見有人對其內容加以討論,這位取得獨家報導的記者,不但獲得獨家新聞獎金,還被記功加以表揚。
因筆者在就讀研究所期間,曾對台灣地區血友病與血友愛滋病患之疾病經驗撰寫論文,因筆者對於以上報導存有若干疑惑,後來透過相關團體與郭榮輝之家屬輾轉取得聯絡之後,郭的家屬確切告知,並未告訴記者郭榮輝罹患的是「血癌」,郭本人與家屬接受採訪時,都告知記者郭罹患的是「血友病」,不知道為何新聞見報後卻成了「血癌」?
媒體享有第四權的言論自由,但是以上這則報導的正確度,以及是否侵犯被報導者以及家屬的名譽與隱私權部分,卻缺乏公共討論的機會與空間,後來也就成了不了了之的一樁「羅生門」。在「盡信書不如無書」、「盡信媒體不如無媒體」的情況下,筆者特地提出來討論,供大家思考。
提及媒體言論自由與被報導者(受訪者)之間的關係,媒體通常是強大的「酷斯拉」,打著言論自由的大傘,有時卻很容易淪為自詡為伸張正義、符合公眾知的權益的、合法的文化流氓。不論是媒體經營者或是媒體記者本身,最怕的就是沉浸在職業性的、自以為中立的「假客觀」當中太久,以至於媒體與媒體工作者,習慣當個用食指指向被報導者數算罪行的「評判巨人」,卻不願意對自己可能犯下侵犯他人隱私,或做出錯誤的報導主動認錯的「行動侏儒」,當弱勢受訪者(被報導者)的名譽、人格權與隱私受到侵擾的時候,又該有誰來監督使其獲得保障呢?耳聰目明的閱聽人?民間媒體改革團體?成熟的公民社會?還是有明確的法律脈絡可循?
聯合國大會在1993年正式宣佈,每年的5月3日為「世界新聞自由日」(World Press Freedom Day),主要目的是強調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作為基本人權的重要性。今年2008年5月3日的世界新聞自由日的主題,是「提高能力與獲取信息」(Freedom of Expression, Access to Information and Empowerment)。在現今的公民社會當中,不只是新聞工作者需要為爭取新聞自由而努力,「言論自由」更是每個人需要終生選修的一堂課,值得多角度、多元化的討論與學習。
近年來網路新聞、公民記者、部落格寫作風氣逐漸盛行,每個社會中的一份子,日後都有可能成為被拍攝報導的新聞主角。傳統新聞產業中的媒體工作者,大多靠著「自律」維持新聞專業,但在每天競爭激烈、搶獨家的媒體生態中,長期在新聞線上採訪的媒體工作者,缺乏在職進修的機會,對於言論自由的相關法令限制的認知也極為有限,不論是新聞傳播科系學生的在校教育,以及媒體工作者對於言論自由與人權、相關法令的在職教育,都亟待「提高能力與獲取信息」的再補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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