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素秋(師大公領所博士生)
最近美國紐約村聲( Villagevoice )報刊與華盛頓郵報( Washington Post )都分別刊登了文章,討論一個名為 B 計畫( Plan B )之藥物所引發的爭議。 B 計畫是一種事後避孕丸( morning-after pill ),主要是為了防止因未預期之性交行為而懷孕所吞服的藥物,而之所以稱為 B 計畫是以幽默的口吻意味著,如果當事人沒能實踐事先預設的 A 計畫,也就是不打算發生性行為或事先避孕,那麼該藥丸將提供你緊急備案計畫 B --趕快進行事後避孕的動作。
此名為 B 計畫的藥物早在一九九九年就已通過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簡稱 FDA )檢驗核可成為安全藥物,但屬於需經醫師開立處方才得以服用的藥物 1。然而二00三年時, FDA 邀請於普林斯頓大學教授經濟學與公共事務的 James Trussell 教授領導諮詢小組進行研究,在經過各項統計數據與實驗研究分析後該小組後作出建議:計畫 B 應成為開架式藥物。其中的主要原因在於,如果要確實達成避孕的效果,那麼使用者必須在性交行為之後儘快服用該藥物,這表示如果將該藥物列為醫師處方藥物,那麼等於使藥物無法有效地被使用,此外,該小組也針對此藥物對於女性健康之影響進行測試,認為該藥物確實屬於安全而得以開架式陳列無虞。然而,在該小組作出建議後直到現在, FDA 仍遲遲不肯正式將該藥物列為開架式藥物,而就在最近由希拉蕊柯林頓等數位參議員強烈要求 FDA 盡快實踐該建議的行動中,該政策於是成為爭議話題。
為什麼 FDA 不願意付諸行動呢?其實爭議的焦點並不在於該藥物之安全性,因為包括美國醫學協會( American Medical Association )等數個主流醫學團體,都未在相關實驗中發現該藥物有任何安全疑慮。該政策的爭議點其實在於: 應不應該將此藥物在未經醫師處方的情況下賣給十六歲以下的青少女 ?也就是說,此政策爭議的焦點乃在於青少年的性。而目前 FDA 便是採納了反對開放上架之人士的說法:反對者主張,一旦將 B 計畫向青少年開放為開架藥物,那麼等於讓青少年得以有恃無恐地發生性行為,因此,一旦開放此藥物那麼青少年的性行為將變得浮濫,更糟的是,事後避孕丸的效果也會使得青少年因而不帶保險套,而這也將導致性傳染病比例大幅增加。
然而,上述的說法並不為贊成上架者所接受。他們認為禁止上架的決策其實是以政治意識型態超越科學證據,因為根據婦產科學報( Obstetrics and Gynecology )今年九月所公布一份針對 2117 位年輕女性服用 B 計畫之經驗所進行的分析(其中 包括經 醫師處方也包括免費取得事後避孕丸者),發現這些年輕女性的性傳染病比例並未高于年長女性。因此,支持者主張認為 B 計畫事後避孕丸將使得性傳染病增加的說法並無根據。而更重要的是,支持者之所以強力主張應將此藥物開放上架的最重要理由在於,此政策將有效地降地降低非預期性之懷孕,也就是將降低墮胎率。根據前面所提及之 Trussell 教授之諮詢小組的分析,此比例將為百分之五十,也就是每年減少約五十萬人次的墮胎手術。
就上述雙方觀點看來,似乎各有其鏗鏘有力之主張,事實上,正如社會學者所指出,青少年的性往往充滿高度政治性,因為統治者往往以保護的名義,企圖掌控青少年之「性事」,藉此推動統治者本身所採取的性道德與價值,以對於下一代進行教化與規訓。因此,為了避免執政者以保護之名行規訓之實,那麼在思考此「青少年性事」議題上首先必須釐清的一點便是:我們應確認相關之政策所保護的究竟真的是青少年,還是政治人物的意識型態?
上述二者有何區別呢?舉例來說,就此 B 計畫藥物議題而言,我們認為「防止青少年性行為浮濫」這樣的目標並無法自足地成為理所當然應追求之目標!先撇開浮濫一詞本身便是一個模糊的字詞不談(到底多少可稱為浮濫呢?),就防止青少年發生性行為的主張而言,除非清楚說明青少年發生性行為對於青少年的有害之處何在,否則這樣的主張也有可能僅是出自於掌權者本身的性道德觀念或甚至性潔癖,而掌權者的性道德觀念本身並無正當性基礎理所當然地應成為所有青少年應遵循之標準,如果真要這麼做,那麼保護的其實便是統治者的意識型態,以對於青少年進行規訓,而不是保護青少年。
瞭解了上述區分後,我們便能瞭解,在討論此「青少年性事」議題上,我們應該先釐清,我們要保護免於青少年遭到什麼可能不利的處境呢?首先,性傳染病將嚴重傷害青少年健康,所以自然是我們應極力預防的,其次,懷孕對於青少年的身心發展有其嚴重負面影響,因為對於其學習、身心發展甚至經濟狀況都有明顯的負面影響,而即便懷孕後選擇墮胎仍對於青少年的健康較為不利,所以也是保護青少年的重要事項,第三、太早接觸性行為將可能使得人格尚未穩定成熟的青少年沈溺於性,而這將妨礙到青少年發展的機會,所以也是我們應關切之議題。如果從這三點來看,再回頭看待 B 計畫事後避孕丸的議題,我們發現,已有足夠的研究證據顯示,該藥物上架並不會造成更高的性傳染病比例,那麼已排除第一項顧慮。而藥物的上架也可以有效地降低青少年的懷孕與墮胎,因此能降低第二項問題。至於事後避孕丸是否會造成青少年的性行為增加,目前並無相關研究證據提供答案,也就是可能會、也可能不會。
透過上述的分析,我們會發現,將事後避孕丸上架應該才是最符合青少年利益的,因為他確實能有效降低非預期性懷孕的比例,但並不一定真的會增加青少年的性行為次數,而即便青少年有可能因此而有著較「浮濫」的性行為,但這樣的危害還是未如懷孕一般具急迫性。況且,在性議題上對於青少年的保護本來就應該包括教導青少年怎麼看待性的相關性教育,所以,就積極面而言,由教育著手跟青少年討論如何面對性、如何面對自己的身體等議題,另一方面就消極面而言,則在青少年一時衝動後給予緊急補救的措施。這樣的政策或許才是真能完整保護青少年利益,讓青少年有較好的身心發展機會。
事後避孕丸是否應成為青少年無須醫師處方即可取得的開架藥物是一個在美國醫藥政策、社會文化境況下的美國社會議題,然而,這樣一個議題爭論,卻提醒了我們思考,許多所謂保護青少年的政策僅是以青少年利益作為遮掩外衣,而這些包裝著保護青少年外衣的執政者意識型態,在多大程度上犧牲了青少年的權利以襚行其統治意識型態、而不利於青少年的健康發展?這樣的分辨,在我們的社會政策思考上,是不能不謹慎與反省的議題。
附註:
1、美國對於藥物的區分大致可分為,一為必需經醫師處方才可服用的藥物,二為開架式藥物。前者必須出示醫師處方藥局才會賣給民眾,後者則是就在藥局的藥架上,任何人都可隨時購買,顯然,要成為開架式藥物,必須經實驗證明該藥物確實副作用小、安全性高。美國對此二種藥物的區分在執行上算是蠻嚴格的,這跟台灣不太一樣的是,台灣有許多的藥物上面明明寫著「需經醫師處方服用」,但實際上卻可在藥房任意購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