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欣怡(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執行長)
人權教育電子報邀我寫一篇關於廢除死刑的文章,面對這樣的邀稿,千頭萬緒不知如何下筆,因為想談、能談的事情實在太多,而版面總是太少。自從2003年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成立以來,每次一有機會和人聊到死刑問題,大家很典型的反應通常是:你幹嘛推動這個工作?或者:這是幫助壞人,被害者人權該怎麼辦?當然也有不那麼激動的人,他們的反應通常是:死刑這個問題,我高中(或者大學)的時候辯論過,正反的意見都有,已經談很多了啊… (心中的OS可能是:不要在談了…)。所以,我想從這裡談起,死刑的辯論。
每當廢除死刑推動聯盟說,台灣應該要針對死刑存廢的議題好好的討論一番,很多人就會回應,這個議題的論辯已經太多,正反的意見、理論已經有太多資料。是的,這就是問題之所在,文章中、論文裡、辯論場上的辯論,都是菁英的間的討論,但是這些都沒有進入一般公民社會的討論;都沒有讓一般人覺得討論死刑存廢、生命權的問題和他們有關。
死刑存廢的問題在台灣要形成「論爭文化」
但是,不要以為台灣對於死刑存廢的討論(或者說對於公共議題的討論),問題只出在「只有菁英間的討論,公民社會對這些議題沒有感覺」那就錯了。說實在的,即便連菁英(或者說「知識份子」)間的討論也問題多多。
靜宜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黃瑞明曾經寫過一篇文章【期待台灣論爭文化的誕生】刊登在第47期的司法改革雜誌上。其中他指出台灣是「文化單邊主義」,誰的名氣大就稱霸一方,所以公共議題無法深入討論;他也提到「德國人把這種經由不同觀點的辯論所交織形成的現象稱為『論爭文化』(Streitkultur)。當代知名的哲學家哈柏瑪斯(Jurgen Habermas)就此建構了一套理論。在他看來,人世間的真理不易究明,唯有透過不斷的討論與對話,我們才有可能更加趨近真理。」
「經由不同觀點的辯論所交織形成的現象稱為論爭文化」,那台灣知識份子對於死刑議題辯論的問題就出在並未「交織」形成任何現象。意思就是大家各自提出自己的看法和觀點,看你要不要接受?但是無法進一步對話。
死刑存廢的問題要深入公民社會中討論
死刑論辯的問題之二是:一般民眾無法真正參與討論這個議題。很多人談到死刑,會說:這跟我沒有關係、不重要,應該要更關注其他重要的社會議題吧;但是,當如果真的有一個廢除死刑的提案或政策要提出時,大部分的人卻又馬上展現態度,強烈的反對。為什麼會這樣?
民眾對於死刑存有幻想。死刑可以嚇阻犯罪和改善治安、死刑可以給受害者家屬一個撫慰和公道、死刑可以…。這些錯誤的認知一直沒有被釐清。至於死刑的真相也一直沒有機會好好的呈現在民眾眼前:死刑有非常大的冤案風險(台灣沒有冤案的調查數字,但是以美國來說,自從1973年以來,已經有一百二十多個個案,因為新科學證據而平反冤案。沒有一個百分百正確的司法體系,但是死刑一旦執行就無法回復)、死刑有嚴重的階級問題(美國來說以黑人、有色人種背叛死刑的機率高;在台灣低學歷、低社經地位的人容易被判死刑)、死刑無法降低犯罪率(反而是檢察官、警察的辦案正確率才能夠降低犯罪率)、加害者死刑的執行並無法撫平被害者家屬的傷痛(但國家卻從未仔細思考犯罪被害者所需要的保護或者稱之為協助的措施是什麼?更為恰當)。這些真相無法好好的呈現在民眾面前,或許是因為國家機器的有意忽略,也可能是我們在討論這個議題時,所使用的「語言」對一般民眾並不友善。
所謂的「語言」並不是單指國語、台語、客語,還包括了所談的內容和方法。廢除死刑推動聯盟試著用影像方式來和大家溝通。「殺人影展」到今年已經是第二屆了,而風間聰(Toshi Kazama)的攝影巡迴演講我們也在台灣陸陸續續辦了十場以上。當我們「想到」死刑犯的時候,腦中通常只會出現「惡魔」的形象;但是當我們「看見」死刑犯的時候,看到他們的面貌、看到他們背後的故事,就會知道,他們不一定是惡魔,也可能更進一步思考,死刑到底有什麼意義。
如果死刑的深入討論是台灣廢除死刑的一條路,那國際的趨勢和聯合國的運動就可能是另外一條需要努力的道路。
聯合國即將通過全球「中止、暫停(moratorium)死刑執行」議決
廢除死刑運動經過近二十年來的努力,目前全世界有超過三分之二的國家已經廢除死刑或者實際上沒有執行死刑超過十年。這個趨勢可以告訴我們「沒有死刑的社會是可行的」。今(2007)年第62屆聯合國大會(UN General Assembly),以歐盟首的國家也提案要通過一個希望全球「中止(moratorium)死刑執行」的決議。這個提案在11月15日的第三委員會中以99各國家贊成、52個國家反對、33個國家未出席或棄權投票通過。接下來只要12月11日左右(日期尚未確認)聯合國大會的全會上再次確認,就確認通過。這個議決沒有強制性,但卻是一個重大的里程碑。
暫停死刑執行不等於廢除死刑,而只是邁向廢除死刑的重要一步。其於現階段的重要性,主要在於多數尚未廢除死刑的國家,都是習慣性、因循性、權宜性的維持死刑,並未嚴肅的面對與正視。這是這些贊成廢除死刑國家之所以要提出一個中間方案的原因。保有死刑的國家,大部份社會上對於要不要廢除死刑都還存有疑慮。所以,如果先不要說【全面的廢除死刑】,反而是說,先中止、先暫時不要執行,大家來試試看一個沒有死刑的社會會更好?或者更壞?先暫時不執行死刑,然後來審查法律、修正法律,另外一方面更可以針對相關的配套措施做最完善的規劃。或許藉由這樣的「實驗」,目前有死刑國家的人民可以體會到在沒有死刑的國家,政府是沒有藉口可以怠惰自己的責任的。
台灣的下一步?!
台灣不是聯合國的會員國,卻絕對是全球公民社會的一員。台灣談入聯/返聯的目的也絕對不只是爭席位,而是全程全面參與全球公共事務的機會。所以參與全球公共事務及其公共討論,並不必等到入聯/返聯才開始。
這篇文章的主題我定為「廢除死刑這條路」,也沒有談太多的論述,是因為我認為,廢除死刑運動走到這個階段,不管是台灣或者國際間的經驗都告訴我們,所有的討論都應該指向「實踐」面。做了,有可能會錯,但卻可以讓我們知道該如何修正;如果只有說說而已,那就什麼都不會實現。
從2005年12月底一對雙胞胎兄弟被執行之後,到現在台灣已經將近兩年沒有死刑執行了,治安並未更壞,但對於刑事政策的討論卻更積極。我們期待台灣政府能夠更積極、更有勇氣的態度,正式宣佈台灣暫停死刑執行,並且同時好好的規劃配套措施,以迎向國際人權趨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