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大學】性侵害犯罪之國際法規範
2020-08-12
論文名稱:【國立臺北大學】性侵害犯罪之國際法規範 |
作者:楊于嫻 |
出版年:2014年 |
學位類別:碩士 |
摘要: Susan Brownmiller曾言:「女性權利之歷史沿革,如同國家發展軌跡一般緩慢而曲折」,探究女性權利之發展,始終難脫離父權結構與公私二元。而於國際法領域,人權規範雖於二戰後蓬勃發展,惟女性人權依然受到漠視,其中,尤以性侵害犯罪之規範最為不足。近幾年來,隨著武裝衝突頻繁發生,女性人權之危急情勢日益升高,戰時下之性侵,往往伴隨著酷刑及死亡之風險,許多女性更因而染上難以治癒之性病,其亦使國際法之態度轉為積極,除聯合國陸續透過安理會決議表達關注與譴責外,更先後設立前南斯拉夫及盧安達國際刑事法庭,透過兩法院之解釋,性侵害犯罪已脫離家庭權利及婦女榮譽尊嚴之論述,其更肯定戰時性侵將可能構成酷刑、違反人道罪、戰爭罪及種族滅絕罪。另於2002年,國際社會通過羅馬規約,將戰時性侵之禁止規範予以明文,堪為一大進步。此外,於國際人權法領域,透過聯合國禁止酷刑委員會、CEDAW委員會及區域性人權法院之實踐,性侵害犯罪已和酷刑、私生活保障和禁止歧視原則相連結,而被視為相當嚴重之犯罪,性侵害犯罪已構成對人權之違反,至為灼然。 |
出處:國立臺北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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