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戴萬平(正修科技大學國際企業系副教授)
在過去,我們所熟悉的國際貿易理論是基於古典經濟學派的李嘉圖(David Ricardo)所提出的「比較利益法則」,每個國家可以生產具有比較利益的產品,再換取自己不具利益生產的產品,藉由專業與分工達到整體社會的極大化。若每個國家都發展其比較利益的產業,進行國際分工,以自由貿易互通有無,各國人民均可受惠,這也就是WTO(世貿組織)為什麼要打破各種貿易障礙的基本理念。
這個法則並應用在國際分工(International Division of Labor)。古典經濟學理論並認為透過國際分工,可以增進全球人類福祉;企業基於比較利益原則,考量生產成本、市場擴張、政策優惠等因素,將產品的生產流程跨越兩個以上的國家,形成跨國際的生產鏈。然而透過國際企業的跨國投資,促使各國養成特定的生產區位特性,世界各國形成不對等的競爭:高度開發國家因擁有豐富的資金與研發技術,故成為技術開發、與品牌行銷的核心;開發中國家則受限於技術與資金,通常承接加工製造、或勞力密集的產業或生產環節。而且在企業以最低生產成本、求取最大利潤的前提下,剝削開發中國家的能源與勞力;或是一旦原產地生產成本提高,企業便快速地將生產部門往更低成本的國家轉移,形成「用過即丟」的特殊生產模式。
另一方面,由於無法具備已開發中國家相同經濟條件(特別是完全的市場資訊),那些應由貿易而來的利益可能全然消失。生產者不能由貿易變的更好,市場失靈使得開發中國家很難脫離貧窮。
近年來隨著環保與人權意識的抬頭,綠色貿易、公平貿易的呼聲逐漸受到重視,成為主流貿易理論以外的另一種聲音。公平貿易運動源自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的美國與歐洲,是為突顯國際貿易體系的不平等、展現開發中國家受剝削的生產者的結盟。公平貿易論者認為傳統的國際貿易讓已開發國家向開發中國家傾銷農產品、(已開發國家的)跨國企業壓榨勞工(特別是女性勞工與童工)、以專利技術限制開發中的農業發展、透過自由貿易強迫開發中國家開放國內市場。公平貿易的支持者相信:現行的市場價格不能適當的反應生產的真實成本,對弱勢者來說更是一種欺凌與壓榨。[1]所以這些公平貿易的提倡者主張改革現行的建立在新古典經濟學上的貿易行為,尤其是在世界貿易組織(WTO)的框架之下的國際貿易[2]。
簡單而言:公平貿易的重要精神為透過公正的單位(國際公平易標籤組織)建立一套機制[3],是減少傳統貿易的中間人,為開發中國家的小規模生產者提供更好的回報和進而保障弱勢者(農民或少數民族)的收益。[4]由於消費者和生產者之間採取比較平等、營運及交涉過程公開透明的貿易形式,有別於現行貿易中存在許多諸如生產者被剝削、產地環境被恣意污染等狀況。目前公平貿易的生產者大多來自亞洲、非洲、中南美洲國家中社會經濟地為最為弱勢的族群,消費者藉著貿易交易的方式,支援這些生產者的經濟自立。
公平貿易並非一種人道援助,而是有實體交易的買賣的交易行為;商品由三個S的概念組成:Slow(緩慢)、Small(微小)、Sustainable(持續)。首先從手工藝品市場開始,後來逐漸拓展到農產品,特別是咖啡產業具有其獨特性,除是最早納入的產業外,也是目前在公平貿易市場中銷售量最好的商品[5]。推行此類的交易有何好處?對農夫、勞工、少數民族等弱勢團體而言,透過公平交易的機制,減少層層的剝削,可以讓生產者得到合理的回報。對環境保護而言,產地至消費者中間轉介的里程減少,也可以減少產品運送過程製造的碳足跡;此外,生產者在生產過程中並非如同跨國企業使用過多化學品壓低成本生產,小農式的生產對於環境保護亦有助益。對消費者而言,傳統貿易的生產者乃是為中間商生產,根本不是為消費者生產;經過「公平貿易標籤認證」的產品注重保護環境與生產,可使對人體的害處減到最低,並履行消費者的社會責任。
雖然公平貿易推動之初,只能供應極小的利基市場,但是近十幾年來,公平貿易發展的相當成熟與專業,在歐美國家已經逐漸進入主流市場,並掀起倫理消費與道德採購的全球浪潮。台灣過去也是跨國企業的廉價勞力提供者,理應也該反思傳統貿易對於弱勢生產的壓迫。目前公平貿易在台灣才剛起步,很難一下就引起人們關注,但是已有民間團體除自發性的成立「台灣公平貿易協會」,根據該協會的網站,已有:地球樹(Earth Tree)、洋嘎、馥聚、蘭裏子、生態綠,等廠商參與。[6]當前台灣的經濟發展,也許該好好反思除不斷在追求「全球布局」、「自由貿易」、「規模經濟」的腳步,讓公平貿易進入大眾的日常生活是否可能成為另一種消費思考?
有關台灣公平貿易發展可參考下列的網站:
l 台灣公平貿易協會 http://goodgreen.tw/fta/
l 生態綠 http://www.okogreen.com.tw/content/fairtrade.php
l 地球樹 http://www.earthtree.com.tw/fairtrade.htm
l 台灣環境資訊協會 http://e-info.org.tw/taxonomy/term/1353
[1] 相關概念參閱維基百科:http://zh.wikipedia.org/wiki/公平貿易(2012/5/5)
[2] 主張公平貿易者認為:在自由貿易協定(FTAs)之中,總是消除窮國用關稅保護國內產業的權利,以及大量傾銷廉價農產品到貧窮國家。
[3] 「國際公平貿易標籤組織」(Fair-trade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簡稱FLO,於1997年在德國成立,2003年推動「公平貿易標籤」(FAIRTRADE Certification Mark.),以統一各國公平貿易認証制度,並將每年5月第2個禮拜六定為國際公平貿易日。除此之外,另一個推動公平貿易組織的協會是「國際公平貿易組織協會」(Fair-Trade Organizations,FAT),推出標籤認證遵從公平貿易之機構(有別於FLO認證產品)。
[4] 在公平貿易的理念下,所有的貿易商品的交易活動,都需要具備以下的條件:生產者必須獲得一個穩定的最低價格;生產者隸屬以民主機制運作的合作社;生產過程不聘用童工;生產者在必要時得到財政和技術支援,例如:公平貿易咖啡進口商要應生產者要求提供收成前的貸款,解決周轉問題;支持社區發展及經濟等項目,改善房屋、醫療、服務和教育;支持小農以符合環保原則的方法生產;協助農民採用可持續發展的耕種技術。
[5] 見:白湘銀,探討公平貿易發展與實踐:以咖啡產業為例,東吳大學政治學系碩士論文,2009。
[6] 見:http://fairtrade.org.tw/?page_id=68(2012/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