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沈安柔(人權教育電子報編輯部)
以往台灣習慣將4月4日兒童節,稱為「婦幼節」,此節慶名稱的混淆與誤解,竟然持續高達15年之久,甚至到現在都還有人會搞錯!在這個倡導各族群、團體主體人權的時代,為什麼這樣的情況會在台灣發生呢?現在就讓編輯部帶您看清楚!
台灣到底有沒有婦幼節?相信這個問題至今在部分台灣人民的心中,仍是一個大疑問。而正確答案究竟是什麼呢?現在就讓我們來說個分明。
根據內政部的資料指出,1991年以前,「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第五條規定,3月8日婦女節,婦女放假一日;4月4日兒童節,兒童放假一日。然而,婦女節僅婦女放假,影響公私機關及工商團體企業正常作業;兒童節僅兒童放假,家長不放假,年幼孩童乏人照顧,安全堪慮,導致引起甚多爭議。
於是,在1991年2月1日,內政部遂決定修正「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將婦女節及兒童節的放假合併於民族掃墓節前一日,全國放假一天,以解決放假方式的爭議,並與民族掃墓節形成連續假期,便利民眾返鄉掃墓祭祖及安排休憩旅遊,不過,婦女節及兒童節仍分屬不同節日,並無所謂「婦幼節」之名稱。
惟因傳播媒體播報新聞時,擅自將此假期稱作「婦幼節」,導致一般大眾以為,婦女節沒了,兒童節也沒了,合併叫做「婦幼節」了。因此,「婦幼節」一詞之出現,可說純粹是源自大眾傳媒之誤導。
此外,內政部亦表示,2001年起公務人員開始實施週休二日,為使全年總放假日數合理化,已於2000年12月30日修正「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取消上述放假的規定。然而,婦女節與兒童節仍可分別於3月8日、4月4日當日由有關機關、團體、學校集會慶祝,以尊重婦女節與兒童節特有的社會教育意義。而今年起(2011年),兒童節更恢復為國定假日,全國放假一天。
總結來說,台灣從未有過「婦幼節」,而「婦幼節」一詞所意味的強烈父權主義色彩,亦招來許多婦女運動者及女權團體的抗議。因此,3月8日婦女節、4月4日兒童節,從今天起,請大家切莫再弄混了。
資料來源:
1. 《台內政部澄清無婦幼節 仍有婦女節兒童節》,顧恆湛,大紀元。
2. 維基百科,婦女節、兒童節合併假期, http://zh.wikipedia.org/wiki/%E5%A9%A6%E5%A5%B3%E7%AF%80%E3%80%81%E5%85%92%E7%AB%A5%E7%AF%80%E5%90%88%E4%BD%B5%E5%81%87%E6%9C%9F。
3. 內政部部長電子信箱,http://service.moi.gov.tw/ecss/bin/ite001q4.asp?eno=1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