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台灣人權報告
2019-05-16
發表者:台灣人權促進會 |
發表時間:1996年12月 |
中文摘要: 在過去的這一年中,台灣社會有了極大的變化,包括過去台灣人權促進會所一再爭取的言論自由、結社自由、住民自決的權利等等,都隨著政治開放的腳步一一實現,雖然還沒有到全面成功的時候,但是在形式上的開放,的確給了做人權工作的我們極大的信心與鼓舞,但是同時而來的卻是面對人權問題的更進一步思考。 人權工作不是一個有標準答案的工作,也不是有一把人權的尺可以衡量所有不同社會的狀況,因此,如何隨著社會脈動的改變來思考屬於在地、實際的人權問題就成為人權工作者的考驗。也許有人以為,台灣的人權工作已經完成,至少我們不用一天到晚忙著救援牢裡的政治犯、不用聯繫那些流亡海外的良心犯們,在最後一位黑名單回到台灣、台灣人選出了第一位自己的總統之後,人權工作還有什麼可做的呢?答案恰好是令人意外的,就因為這一切形式的障礙都已經除去,所以真正艱難的部份才正要開始。 從今年的社會發展經驗中,正好是讓我們認識到,儘管政治的改革已經順利推進,但是社會的不正義並沒有隨之消失,聲稱是正義化身的國家權力,仍然以「合法」的形式在侵害著人民的基本生活。就在被期待為公義實現者的司法體系中,我們發現許多制度性的問題,因此特別聯合了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在司法人權的部份作一個全盤的檢驗。除了在成文法«系或法文上的弊病之外,更重要的是在實務上對人權的具體侵害,因此包括整個檢調程序中所有可能造成人權缺口的實例,以及站在執法第一線的警察權力都是我們首先要面對的具體對象。除了一般司法體系內的弊病之外,軍中司法體系更是台灣司法體系中的黑洞,在今年一年中我們接獲最多的案件就是來自軍中的申訴,而在處理上最感無力的也是軍事封閉的體系,如果從人皆應平等受到人權保障的角度來看,軍法體系將是台灣法界最嚴重的一個惡瘤! 而在死刑的刑罰問題上,我們則另立了專章來談這個問題,主要的原因不僅因為這關係著所有基本人權實現的前提——生存權,而且我們希望的是不會再出現像蘇建和等三人的援救案件,由於司法程序的不正義以及死刑的殘酷,造成數個家庭的悲劇。一方面刑事案件的發生已經是一個無法彌補的悲劇,而又透過不合理的司法程序來迫使當事人接受一個更加殘酷的刑罰——死刑,用另一個悲劇來彌補上一個悲劇,只是使社會陷入由不正義構成的悲劇循環!我們除了希望社會不但能以同情心投入援救的行動,更要緊的是積極強化改革體制的力量,不再有人因為受到惡法的侵害而陷入無助的絕境。 除了針對現行法體系的問題提出批判之外,台權會在今年也提出了與台灣社會更貼近的人權事件,其中最普遍被感受到的就是由於國家權力擴張所造成對人權的侵害。包括最近訂定的犯罪組織條例中的「防黑條款」,相當程度上剝奪了受刑人的參政權,以及幾項重大「掃黑、掃黃」行動中所牽涉的人權問題都在「人權時事」專章中被提及。這個部份的呈現真正凸顯了作為一個人權工作者的兩難處境,對社會大眾而言,「把壞人捉起來」是最簡單迫切的願望,但是對一個人權工作者來說,要考慮的永遠是「這樣做公平嗎?」。不可否認,從過去援救政治犯的經驗中使我們看多了國家權力對手無寸鐵的人民「莫須有」的栽贓,雖然我們一樣熱烈希望這是一個「是非分明、善惡有報」的社會,但是,確立沒有人會受到不合理制裁的制度,相較之下更是我們首先需要捍衛的社會正義。 在這幾項議題中,比較特殊的是「人權教育」這個項目的提出,在前面我們已經強調,台權會將會以更社會的、生活的、建設的角度來處理台灣的人權問題,從這個脈絡中應不難理解我們提出人權教育的原因。由於人權教育的普遍缺乏,不僅生活中隨處可見侵犯人權的事實,而且往往最需要保護人權的人卻成了人權的侵犯者,無論是不時來你家臨檢、路上要妳掏出身份證,否則派出所見的警察;無論是有偷窺狂或以審判者自居的大眾傳媒;還是少不更事剛愎自用的法官....等都再再成為社會中侵犯人權的兇手。因此基於人權觀念深植的重要性,台權會在未來的計畫中會將人權觀念列為教育的基本內容,尤其會針對第一線的執法者來進行推動的工作。 最後,在平等權方面,台權會今年仍然提出了婦女、勞工、原住民三個範疇來談,由於目前這些領域都已經有專業的人權團體積極在從事爭取及改善的工作,因此台權會僅是就這一年來上述弱勢者的發展做概要的報告,希望這幾類在所有社會中都長期受到深刻壓迫的弱勢者,在人權的保障上能早日獲得平等的權利。 就今年的人權報告來看,總體來說,台灣的人權狀況離國際水準還有一段非常長的路要走,而且人權問題的內容也更向現代社會集中,包括國家行政權力的不當擴張、法治制度本身形成的掩護作用,以及經濟勢力將會決定個人人權被保障的程度等,也就是說「弱肉強食」的情形將會以更「文明」的方式來展現。但可以肯定的是,台灣的人權工作的難度將愈來愈高,也會愈來愈精細、分殊化,換句話說,人權團體勢必要往更專業、更具國際視野的方向上去,才會對促進台灣人權狀況有實際的助益。 最後要謝謝在百忙之中抽空為我們寫稿的執筆群,包括司改會的林永頌律師、范曉玲副執行長,東吳大學政治系的黃默教授、立法委員劉進興教授,還有台權會的律師群:張炳煌律師、薛欽峰律師、顧立雄律師、阮金朝律師,國際特赦組織的莊盛晃先生、台北市原住民事務委員會機要秘書張文懷先生、專業勞工政策研究員張烽益先生,以及環境保護聯盟及女性權益促進會所給予的協助等等,感謝的不僅是寫稿的辛勞,更重要的是對台灣人權所做的支持與努力。
|
英文摘要:The 1996 Human Rights Report is a focus of efforts to publicize the struggle for human rights and is a useful vehicle for those promoting human rights education among Taiwanese. As such, we hope that it can bolster support for the still-fledgling human rights community in Taiwan. The Report has been written by several prominent Taiwanese lawyers, legislators, scholars, and activists. We would particularly like to thank the other local NGOs that contributed articles or information, including the Taiwan section of Amnesty International, the Judicial Reform Foundation, the Taipei Association for the Promotion of Women's Rights, and the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Union. This year's Report is dedicated to the memory of Peng Wan-ru, who was raped and murdered on November 30. As the Director of the Democratic Progressive Party's Women's Development and Action Committee, she had dedicated her life to the protection of the rights of women in Taiwan. |
全文下載: pdf檔案下載 |
分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