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台灣身心障礙人權指標調查報告
2019-05-16
發表者:中國人權協會 |
發表時間:0年0月 |
中文摘要:本次調查將身心障礙者人權指標分為六項指標:包含有「生存權」、「健康照顧權」、「教育權」、「工作權」、「司法權」及「社會參與權」。本調查採用菁英評估人問卷調查法,將調查對象設定為對台灣地區身心障礙者人權現況有深入觀察與瞭解的人士,進行立意抽樣。總共郵寄出312份問卷,回收131份有效問卷,整體回收率為41.99%。 今年台灣地區身心障礙者各項人權的整體平均分數為2.58分,與去年整體的調查統計結果(2.57分)十分接近,但達3分之比率為17%,較去年(55.2%)下降甚多。不同人權項目的排序與去年相同:司法權獲得最高評價。接下來排名依次是教育、健康照顧權、社會參與權及工作權。生存權則是各項目中排序最低的項目。今(93)年與90年之間有顯著提升,三年間以司法權、教育權與工作權改善最大,改善最少的仍是生存權。 主要討論與建議如下: 1. 國內障礙者在機構照顧下受到比較好的保障,生活在社區內的障礙者,障礙者普遍缺乏經濟支持,因此無法享有與一般人一樣的生活。 2. 障礙者長期依賴家庭提供照顧,但在缺乏社會制度提供後續照顧,在家庭照顧匱乏後,往往面臨缺乏保障的困境。 3. 國內障礙者在醫療服務,但生活在社區內的障礙者,在家庭照顧匱乏後,無法確保有適當且可負擔的照顧服務。這與台灣實施全民健保後,以強制性社會保險保障人民就醫權利,但在長期照顧與社區照顧部分,政府至今尚未規劃穩定財源的資源分配決策有關。 4. 我國長期以家庭照顧倫理將障礙者的照顧責任界定為家屬的義務,卻沒有考慮到家庭照顧者的需求。 5. 資訊科技讓許多身心障礙朋友得以突破障礙限制,不受歧視地接觸各種知識與資訊,促成在虛擬空間社會互動的機會,但貧富差距、城鄉差異、社會階層落差造成障礙者在使用電腦的資源可近性有落差,因此電腦資訊可近性的普及化是障礙者教育權的新要求。 6. 職場規定的歧視雖有改善,但歧視的形式有化明為暗的趨勢。 7. 社區接納身心障礙者成為新焦點。這與近年來障礙福利在社區化過程中,頻頻發生遭到社區抗議事件有關。地方政府能否抵抗民眾壓力,順利調解紛爭,讓障礙福利設施得以設立,仍值得觀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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