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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內容 | Information

2021-09-30

姓名: 潘維大
性別:
服務單位:東吳大學
職稱:校長兼法律學系專任教授
專長:英美侵權行為法、英美契約法、醫事法
類別:學者專家
人權教育相關經歷:東吳大學人權學程教師、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董事(2004.08迄今)、財團法人現代婦女基金會董事(1991年迄今)
電子郵件信箱:pan@scu.edu.tw
個人網頁:網站連結(另開新視窗)
更新日期:2021-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