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人權宣言 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
2022-05-25
世界人權宣言由人權委員會草擬,經聯合國大會同意,「作為所有人民和所有國家努力實現的共同標準」。人權委員會經過兩年努力才完成起草工作。大會以四十八票贊成,八票棄權通過宣言。棄權國家分別是沙烏地阿拉伯、南非、蘇聯及東歐四個國家。雖然人權宣言並非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但激勵了其後所制定具有憲法地位的人權法案、人權條約或保障人權的國際機制。許多人認為世界人權宣言的三十條條文已享有國際公法上「國際習慣法」的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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